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双加镇 发布时间:2026-01-28 16:44:02 【字体:小 大】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双加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龙马潭区双加镇友谊街408号;邮编:646609;联系电话:0830-85892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双加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57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重点项目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和美乡村巩固提升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公开信息65条。二是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就业、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公开信息207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问政等各类投诉咨询25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8件、政协提案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双加镇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制度。2025年,双加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双加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统一上报和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台账,确保发布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双加镇无新媒体平台建设,主要依托泸州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和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决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文字表述,严格落实审签流程。双加镇在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泸州市信息监管平台所上传的信息,均经过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上传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上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公开数量、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6年,我镇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内容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对信息公开公布流程再梳理、再细化、再规范,切实提升信息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开信息质效并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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