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塘街道 发布时间:2026-01-26 17:26:46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鱼塘街道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民兴路二段68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701040)。

一、总体情况

鱼塘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街道聚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围绕街道重点工作等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公开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0项。

2025年,省信访系统办件21件,区信访接待中心来访转交办件10件,问政四川办件26件,人民网办件1件,市长信箱办件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347件,网络问政办件63件,麻辣社区办件16件,内容涉及咨询、投诉、求助等方面,受理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责任;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管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

2025年,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发布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一致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社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虽然已经运用了多种公开渠道,但在新媒体的运用和创新方面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生动多样,吸引力不够;

2.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在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1.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吸引力: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特点和优势,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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