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小市街道 发布时间:2026-01-26 17:17:52 【字体:小 大】

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电子版通过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开设的龙马潭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小市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新街子76号;联系电话:0830-299006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小市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小市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3条。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含区政府门户网站),占比53.2%;通过居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公示信息95条,占比46.8%。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小市街道2025年中心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低保、党费公示、困难群体等工作动态进行公开。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75件、网络问政平台办件14件、麻辣社区平台办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制度。2025年,我街道无依申请公开件,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人校对,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此外,麻辣社区、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安排具体经办人,第一时间回复群众咨询或反映的问题,确保信息内容得当,回复及时到位。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街道无独立门户网站,依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同时我街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并注重创新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云MAS短信、社区当家人群、各物业小区微信群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负责开展信息公开日常监督,坚持先审后公开制度,严格把关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对各部门、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落实常态化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覆盖范围有限,部分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存在互动性差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整合线上线下渠道,优化公开专栏,提升信息公开的便利性和覆盖面;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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