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石洞街道 发布时间:2026-01-26 16:40:57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石洞街道党建办联系(地址: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张家祠东路1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633309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洞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6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9条,占比75.4%;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27条,占比24.6%。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我街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52件、网络问政19件、麻辣社区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按期规范办结,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0件,不予处理2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未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石洞街道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石洞街道通过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的融合,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查阅权益。线上主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上涉及石洞街道相关政务信息的管理维护,对各类政府信息分版块分条目及时更新;线下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主要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各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张贴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

(五)监督保障情况

石洞街道健全在门户网站发布街道相关信息的工作管理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各部门、村(社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由党政办公室作为主体定期对各部门、村(社区)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领域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具体;

2.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涉及法律相关事项的专业性和依法应对能力较为不足。

(二)改进情况

1.对照国家和省级最新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动态更新并细化街道公开目录,推动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2.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会议,邀请司法所、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处理复杂申请、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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