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6 16:27:15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胡市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胡市一街126号;邮编:646603;联系电话:0830-2660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胡市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升公开质量、强化政民互动为目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现结合全镇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94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扬帆龙马、政务服务场所等载体公开信息284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我镇网络问政办件2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31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制度。2025年,我镇无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及村(社区)设立信息联络员,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网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胡市镇主要依靠龙马潭区政府网站、扬帆龙马等媒体平台公开工作动态、党务、政务和财务等信息,未建设专用新媒体平台。线下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村(社区)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文字表述,严格落实审签流程。加强对各村(社区)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发布数量偏少。二是信息发布不全面,部分内容与群众关切结合不紧。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衔接易出现空档,人员专业能力与工作积极性需加强。

2026年,我镇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内部宣传,推动各村(社区)、各股室及时主动报送需公开的内容,避免信息公开滞后。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重点把控信息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整体质量。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完善工作交接机制,确保人员更替时工作过渡有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认同感与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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