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胡市镇 发布时间:2023-01-29 15:17:4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11日至20221231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龙马潭区胡市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胡市一街126;邮编:646603;联系电话:0830-2660001)。

一、总体情况

胡市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以依法公开为核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86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条,占比13%;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338条,占比87%。

2.解读情况。我镇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

3.回应关切情况。2022年,公开书记区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9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8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借鉴优秀街镇经验,结合胡市实际,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将依申请公开机制延伸至村(社区),村(社区)明确专人受理申请公开事项,对于合法合规事项及时予以公开。本年度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保密工作中,胡市镇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审查和指导,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台账,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在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中,积极刊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各类政策文件,聚焦便民利民、信息对等、公开透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胡市镇无单独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建设,主要通过龙马潭区政府网站和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开展相关工作,主动公开乡镇和社区动态、政务和财务等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由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建办,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村)社区均有一名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胡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镇督查办负责对下属各部门、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得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但也有较为薄弱的环节。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宣传工作有待提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对信息公开认识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度有待提高,信息维护工作技术性要求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吸纳机关年轻干部进入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强化人员素质,学习优秀街镇经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