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761389G/2020-0006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 文号: | 泸龙府办函〔2020〕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春耕生产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春耕生产“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春耕生产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20〕1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农时已近、农势催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牢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实农业生产,全力做好春耕生产工作,保障全区农业生产任务全面完成,现将《龙马潭区2020年春耕生产“春风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0年春耕生产“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春耕用种保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川农函〔2020〕78号)文件要求,结合龙马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农资市场供给保障,帮助农户做好生产物资储备,积极开展春耕生产,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时间
2020年2月10日—2020年3月10日。
三、工作重点
本次春耕生产“春风行动”,主要有三项重点工作:一是为农户提供农资信息和农资配送服务,在农户“足不出户”的前提下,完成春耕生产物资储备;二是做好劳动力信息收集、调配,在春耕生产中,为缺乏劳动力的农户提供劳动力信息,帮助农民完成春耕生产,做到应种尽种;三是抓好农业技术服务。
四、工作流程
(一)农资服务
1.确定农资配送车辆。农资配送车辆原则上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个村(社区)确定车辆不得超过1辆。车辆确定后报送街镇备案,由街镇登记造册,统一发放通行证、车辆标识、疫病防护所需口罩和消毒液。
2.农资供应信息发布。各街镇收集辖区内所有有资质的农资经销商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品种、价格、联系方式等),填写《龙马潭区XX街镇2020年“春风行动”供应农资一览表》(附件2),采取微信、短信、传单等多种方式将经销商信息提供给农户,由农户自行确定供应商。
3.农资需求信息收集。以村(社区)小组(队)为单位,由小组(队)长收集本区域内农户农资需求信息,并根据农户实际需求填写《农户农资需求信息表》(附件3),交给村(社区)汇总后上报街镇汇总备案。
4.农资配送服务。各街镇收集农户农资需求信息,按照农户确定的供应商及时分类汇总,并将汇总表分别发送给涉及区域的配送车辆和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需求信息后按照清单备货,并在每一件货物上注明姓名和电话号码。配送车辆根据货物量的多少确定运送时间,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5.货款及运费付款方式。货款支付可以采取车主先行垫付、待送货上门时再向农户收取或由各村(社区)小组(队)长在收集农户需求信息时先预收款项两种方式进行。货物运费支付由供应商按照销售货物量的多少来支付,农资需求量小,车辆运送成本高,街镇可根据实际运送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二)劳务服务
1.劳动力信息收集。以村(社区)小组(队)为单位,由小组(队)长收集本区域内现有农机装备、农村劳动力剩余情况和需求情况,交给村(社区)汇总,建立劳动力信息表,并将各村(社区)小组(队)劳动力情况及时向农户公布。
2.劳动力调配。在春耕生产期间,各级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春耕生产时间。农户出现劳动力缺乏时应首先向所属小组(队)寻求帮助,小组(队)无法解决时再向村(社区)寻求帮助,各村(社区)应协助解决本区域劳动力问题。
(三)农业技术服务
1.技术人员信息发布。各街镇农技服务中心将本中心所有的农技人员信息(内容包括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联系方式等)通过微信、短信、传单等方式发送到每一户农户。
2.在春耕生产中,农户如遇技术难题时可根据需要向技术人员寻求技术支持,农技人员应及时给予帮助;如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应技术人员给予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龙马潭区“春风行动”工作组(附件1),负责春风行动安排、部署、指导、督查等工作。各街镇应及时成立工作组,切实加强领导统筹,严格落实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及时解决农户迫切问题。
(二)交通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市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障四川省公路畅通的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清理辖区内堆放障碍物、挖断公路、擅自设卡拦截等阻碍交通的现象,确保农资运输畅通,各检查站应优先放行防控物品、农资产品运输车辆。市区到街镇的运输通行证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放),街镇到村组的运输通行由属地街镇政府负责(以属地街镇疫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放)。
(三)物资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帮助肥料、农药、种子、饲料、兽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农产品生产、储运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确保2月15日前全面复工复产,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属地街镇负责加强农资经营场所防控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哄抬农资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四)农机调度和作业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指导农机产销企业加强机具调度、储备,确保春耕期间农机具买得到、不脱销。要动员农机产销企业、农机维修企业(点)开展集中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各类农业机械状态良好。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作用,组建农机作业互助队、跨区作业服务队,大力开展规模化、标准化机耕作业服务,有效解决当前春耕生产“用人慌”问题。
(五)春耕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制定春季田管和大春生产技术方案,加强服务指导。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举办现场观摩、春季培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运用微信、QQ、手机短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春耕生产信息,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指导农民育足育好水稻、玉米、红薯、蔬菜等大春“四苗”,保证适期播种、确保壮苗早栽。各街镇、村组建立助耕队,负责育好备用秧,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场、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创造条件复工复产,力争2月20日前全部复工复产。
六、纪律要求
(一)各级工作人员不得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要充分尊重农户自行选择商品和供应商的权利,提供优质可靠服务,不得干预市场经营。
(二)各供应商应如实向农户提供合格的农用物资,并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不得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一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取消供应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三)各街镇要及时开展春风行动,每周向区农业农村局填报一次《龙马潭区2020年抗疫情保春耕“春风行动”农资供应周报表》(附件4)和相关信息。区防控指挥部、区委目标绩效办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的,报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1390908896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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