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761389G/2019-0004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26 发布日期: 2019-05-05
文号: 泸龙府办函〔2019〕46号 有效性: 有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05 10:05:11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19〕4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含自贸区、长开区)相关部门,区属各中小学校: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全区各类小学拟招收一年级新生4210人。

(二)初中:全区各类初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5785人。

二、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初中“学区一体、划片招生”的原则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被征地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统计数据,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分配或指定的方式安排入学。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

1.对象:

(1)龙马潭区户籍适龄儿童;

(2)2019年5月15日前,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房(含以入学儿童名义购买的商品住宅房)且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父母和子女需拥有该房屋100%产权;

(3)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2.年龄:小学新生适龄儿童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以户口簿信息为准。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7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儿童,属龙马潭区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小学一年级证明,属龙马潭区户籍的需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

(二)初中

1.对象

(1)龙马潭区户籍2019年小学毕业生;

(2)2019年5月15日前在龙马潭区已购商品住宅房(含以入学儿童名义购买的商品住宅房)且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父母和子女需拥有该房屋100%产权;

(3)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2.学籍:未取得初中学籍且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凡已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属于初中新生招生范围。

四、招生办法

(一)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主城区是指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所辖范围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内区域(下同)。

1.公办小学

1)招收对象:具有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19年5月15日前在龙马潭主城区已购商品住宅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主城区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三类适龄儿童、少年”)。

2)信息登记和审核:按照龙马潭区“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工作要求,2019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登记基本信息,并进行网上初审,再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信息登记。2019年5月20日上午9:00—2019年5月28日下午6:00,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下载“泸州通APP”,进入“泸州通APP”注册界面,输入“电话号码”—发送短信验证—“开始”—“创建名片”,在服务主页,找到“教育资讯”栏目,点击“教育招生”—“网上报名”—选择(幼升小、小升初)入学阶段—选择生源类型—阅读须知,开始填报。

网上初审。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将对所有通过“泸州通APP”上传的适龄儿童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并向家长反馈初审是否通过。凡通过者反馈通过者序号和现场审核地点;初审未通过者,将通过“泸州通APP”短信反馈告知原因。若有异议,家长可持“网上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5月31日18:30前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长乐街三段2号2幢312室)进行现场资料复核。逾期不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信息登记。

现场审核。三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2019年6月2日携带“信息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到手机短信反馈的序号和地点进行信息登记现场审核。若现场审核不通过将不被录取;逾期不参加现场审核,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主城区学校不再补录。

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准备户口簿,信息登记需清晰扫描上传户主和适龄儿童页。

符合条件的适龄购房人子女准备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盖鲜章页或加盖鲜章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中心开具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证明”)、户口簿(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提供的证明在信息登记时需清晰扫描上传。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子女准备拆迁安置协议盖鲜章页(或区级以上集体土地征收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倒房证明)、户口簿(户籍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被征地人员和适龄儿童页;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提供的证明在信息登记时需清晰扫描上传。

3)分配办法: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第一批次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主城区购房人和被征地人员适龄儿童第二批次统筹安排,若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外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2.公办初中

1)招收对象:招收具有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19年5月15日前在龙马潭城区已购商品住宅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城区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

2)信息登记和审核:与主城区公办小学信息登记和审核办法相同(见上)。

3)分配办法: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优先、学区一体、划片招生”原则第一批次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主城区购房人和被征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根据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安排后的空余学位进行第二批次统筹安排,若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外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3.民办小学和初中

1)民办小学:天立英才外国语学校、江北学校(含伍复街校区和淡思校区)、天立小学按照《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泸教局函〔2019〕126号)要求,实行自主招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收龙马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2)民办初中。天立中学、江北学校(含伍复街校区和淡思校区)按照《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泸教局函〔2019〕126号)要求,实行自主招生。

4.其它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三类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类登记,凡重复登记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递交材料者必须保证一切材料的真实性,如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报名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并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非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各街镇小学、初中招生,按照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及2019年5月15日前在本街镇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和尊重历史沿革的招生原则,由各街镇政府和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因校点布局调整、村校适龄儿童太少而难以开班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原校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也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2.各街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被征地人员子女就读起始年级的,由各街镇和学校制定方案予以解决。

3.部分直属学校招生范围:

(1)泸化小学。招收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高坝派出所管辖户籍、罗汉街道石梁社区1至5社户籍的适龄儿童及购房人子女。

(2)泸化中学初中部。招收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及高坝派出所、罗汉派出所辖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罗汉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

(3)泸州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招收胡市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胡市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三)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1.基本原则。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以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信息登记及分配办法:根据龙马潭区学校分布及学位实际情况,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小学入学的自行选择到民权小学、齐家学校、罗汉中心校登记就读,初中入学的到安宁中心学校登记就读,额满为止。

3.提供核查资料:(1)需准备外来务工人员在龙马潭城区的合法劳务合同或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在泸州市或龙马潭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3个月以上的缴费收据或明细;(3)户口簿(户籍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外来务工人员和适龄儿童页;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页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四)其它

1.军人子女、侨台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政府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龙马潭区户籍且在区外就读的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要求转学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予以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转学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龚金国(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香兰(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  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成  员:姚国容(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向世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熊开文(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总督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向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街镇招生工作由各街镇建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招生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审查各类招生对象相关资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招生谁负责”原则。

(二)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严禁违背全市及我区招生政策提前进行招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照划片范围在规定的班额内招收学生,不得擅自招收他校计划内正招的学生,不得擅自扩大班数、班额,积极消除原有大班额。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和划片招生,严禁以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

(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学杂费、书本费,严禁收取招生报名费、宣传组织费、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

(七)各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按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学籍管理工作,如实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学生人数和变化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八)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学生长远发展。所有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格招生制度,遵守招生纪律。凡违规招生的,要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列入不诚信名单等,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附件: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与范围一览表   

 

 

附件

龙马潭区2019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与范围一览表

招收单位

小学

初中

招生对象及范围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小街子小学

5

225



城区五所小学共同招收小市、红星、莲花池3个街道户籍以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城区的被征地农民适龄子女;龙马潭城区购房人适龄子女。其中下大街小学还招收鱼塘街道望山坪村潭园、祖师岩、龚坪等3个合作社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望江路2号、5号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购房人适龄子女。玉带河学校还招收安宁枣子村户籍适龄儿童。

新民小学

6

270



玉带河学校

12

540



下大街学校

6

270



泸州十八中小学部

6

270



兆和学校



6

300

四所初中学校区共招收小市、红星、莲花池3个街道户籍以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区域内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龙马潭城区购房人应届小学毕业生子女;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应届小学毕业生子女。

泸州十八中中学部



8

400

泸州十二中



8

400

阳雀山中学



10

500

泸州二十八中



12

600

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鱼塘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

泸州市田家炳中学校



5

250

胡市镇户籍小学毕业生;胡市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石洞镇

8

360

10

500

石洞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石洞镇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安宁街道

5

225

4

200

安宁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安宁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胡市镇

5

225



胡市镇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及胡市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双加镇

4

180

5

250

双加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双加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金龙镇

5

225

7

350

金龙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金龙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鱼塘街道

5

225



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鱼塘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罗汉街道

2

90



罗汉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购房人子女(临江苑、化工苑社区和石梁村1、2、3、4、5社户籍的除外);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特兴街道

4

180

4

200

特兴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特兴镇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长安镇

3

135

3

150

长安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长安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泸化小学

4

180



罗汉临江苑、化工苑社区和石梁村1、2、3、4、5社户籍的适龄儿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人子女;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

泸化中学



6

300

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及高坝派出所、罗汉派出所管辖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罗汉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

 天立学校



18

865

自主招生

江北伍复校区

2

80

2

100

自主招生

江北淡思校区

4

160

10

420

自主招生

英才学校

4

160



自主招生

天立小学

5

200



自主招生

特教学校

1

10



全区招生

合    计

96

4210

118

578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