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泸龙府办发〔2023〕19号)
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一、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 项 目 | 工 作 清 单 内 容 |
共有责任
| 1.组织管理 | 1.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督促本部门(机构)落实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1.2.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确保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政策措施落实。 |
2.落实人员 | 2.1落实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2.确定1名联络员。 | |
3.加大投入 | 3.1.按规定落实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投入政策。 3.2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予以倾斜,为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 |
4.协同合作 | 4.1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定期召开多部门协调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2定期信息互通共享。 | |
5.考核评价 | 5.1完善分级分类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 5.2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
二、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有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 项 目 | 工 作 清 单 内 容 |
区委组织部 | 党建、人才工作 | 1.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2.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允许实施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 3.抢抓“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机遇,协同落实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引进。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本能力。 5.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
区委宣传部 | 宣传引导 |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协同开展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和舆情引导。 2.协同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提炼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效。 3.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
区委政法委 | 安全稳定 | 1.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以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
区委编办 | 人员编制 | 1.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区发展改革局 | 规划发展 | 1.协同制定“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 2.协同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支持新建、改扩建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信息科技支持 | 1.协同推进智慧医疗等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建立“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 2.协同信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建设。 3.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深化赋予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 4.支持中医医院开发中药制剂并推广使用;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
区教育体育局 | 推进中医药传承进校园 | 1.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县)建设成果,推进中医药传承进校园。 2.协同推进学校开设中医药课程以及中医药文化示范学校创建。 |
区司法局 | 医疗纠纷处置 | 1.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协同医疗纠纷调解。 |
区财政局 | 经费保障 | 1.落实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经费保障;做好经费使用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绩效考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 1.协同落实急需紧缺卫生技术人才;探索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区招街镇(村)用”。 2.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3.指导医院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 4.协同健全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并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
区卫生健康局 | 牵头落实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 | 1.牵头贯彻落实《泸州市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泸市府办发〔2022〕26号);组织、协调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2.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政策。 3.督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上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
区应急局 |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 1.协同重大公共卫生以及疫情应对处置,提升处置能力。 |
区审计局 | 审计管理 | 1.依法对医院预算管理开展审计监督,协同推进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指导医院加强内审工作。 |
区市场 监管局 | 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监管 | 1.加大对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监管。 2.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
区医保局 | 医疗保险 | 1.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及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 2.全力推进医保DIP付费国家示范点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3.积极指导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协同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
区信访局 | 信访投诉处置 | 1.协同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区公安分局 | 安全保障 | 1.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
各公立医疗机构
各公立医疗机构
各公立医疗机构
各公立医疗机构
各公立医疗机构
|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 1.1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疗机构党委(包括党总支、党支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 1.2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 1.3健全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1.4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1.5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有关要求定入医院章程,公立医疗机构党建入章率100%。 1.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制度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1.7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人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1.8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 1.9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1.10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1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
2.主要指标目标 | 2.1努力打造“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现代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6左右,微创手术占比达到10%左右,四级手术占比达到1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2.2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市前列。 | |
3.推动医联体 建设 | 3.1探索以“区级医院为龙头、街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医联体服务体系,形成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3.2区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 3.3推进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3.4区级医院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动帮带和技术指导,稳步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水平,逐步提升区域内就诊率。 3.5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中医医联体。 3.6加快乡村卫生资源整合和服务模式创新,胡市中心卫生院等规划建设区域医疗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 |
4.重大疫情救治 | 4.1落实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2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0%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4.3健全中医药全程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运行机制,及时推进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方案。 4.4推进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升级改造,全区至少配置4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备微生物质谱鉴定等设备,提升常见传染病采样检测能力。 4.5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 |
5.重点专科建设及医学科技创新 | 5.1推进区中医医院骨伤科、肺病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5.2推进区人医眼科、骨科,区二人医针灸科,区中医院心血管病科、糖尿病科、针灸科市级重点专科建设。 5.3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救治能力持续提升。 5.4积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研、学、产一体化。 | |
6.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 6.1以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费用合适、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6.2建立和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 6.3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 6.4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老年人友善医院。 6.5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 6.6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 6.7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者药物管理门诊,提供精准用药服务。 6.8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 |
7.推进智慧医疗支撑体系创新 | 7.1依托泸州市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医院内部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和医院信息化上档升级。 7.2实现全区医疗影像数据互联共享、在线查询,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7.3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优化妇幼管理、计划免疫查询、互联网医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体验。 7.4“十四五”期间区人民医院力争建成二星智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达到4级水平。 7.5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建设。 | |
8.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 8.1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开展新一轮示范创建。 8.2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建设,建立中西医会诊机制,提高中医药服务占比。 8.3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体系和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8.4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中医馆并提档升级;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村卫生室建成规范化中医角;示范中医馆、示范中医角比例达10%以上;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50%以上。 8.5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 |
9.提高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水平 | 9.1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系统。 9.2结合DIP付费,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9.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账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依法依规运行,保障资金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9.5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9.6加强科学绩效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 |
10.高质量发展 人才活力 | 10.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 10.2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10.3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疗机构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10.4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疗机构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并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 10.5健全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并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 |
11.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 11.1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11.2加强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师承教育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11.3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 11.4坚持落实省级分层分类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服务年限等评估,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11.5探索符合中医药、基层卫生等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 |
12.提升高质量发展治理效能 | 12.1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 12.2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2.3全力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示范点建设。 12.4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 |
13.传承医学人文精神 | 13.1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培育塑造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 13.2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推进廉政建设,引导医务人员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理念,增强建设健康龙马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3.3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 |
14.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 14.1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14.2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4.3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强化患者人文关怀,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 15.1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和职工关爱帮扶机制,通过改善值班条件、落实休假制度、假期子女托管、争取人才公寓等方式,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 15.2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 15.3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15.4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 15.5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
备注:本任务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