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发〔2023〕17号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单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六届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
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推动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举措优化,促进龙马潭区网络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3〕2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规范与支持发展并重、创新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进一步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体系,全力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促进龙马潭区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两年的创建,实现“两个更优”的工作目标:
(一)网络监管服务更加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网络经营主体的创业门槛,优化政务服务模式,为示范区内网络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高效优质服务;创新网络经济监管手段,开展信用监管、数字化监管、协同监管,升级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软硬件水平,整合各部门监管资源,夯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示范引领作用更加优显。区级各部门通过创建工作深刻认识网络经济对城市发展和区域经济的重要推动作用,在政策制定、选人用人、工作考核等各方面都将网络经济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及时将创建中总结形成的创新思路、机制和做法以制度规范形式予以固化,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引领作用。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政府主导,齐心协力抓创建。区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各网络市场主体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并对照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考核评价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构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创新探索,智慧赋能强监管。以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契机,聚焦政策落地,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保障;围绕“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结合龙马潭实际,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探索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形成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
(三)优化服务,提质增量促发展。围绕“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目标,通过优化服务、简政放权,推动网络市场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促进网络经济相关业态协调发展,打造完整的网络经济产业链和生态链,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四、创建举措
(一)优化发展方式,强化服务举措,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开辟市场准入便捷通道。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基于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ID)认证、无介质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等多形式多场景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体系,鼓励并引入更多第三方商业机构、中介组织为网络市场主体提供登记代理、银行开户、在线财税、电子发票、法律实务等服务,让网络创业主体少跑腿、好办事。加大“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住宅商用”等改革举措,探索放宽网络经营企业在行业表述、经营范围的登记条件,对需要行政审批的各类网络经营行为,结合网络经济特点探索适当放宽审批条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2.做大做强网络市场体量。制定出台加快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商企业融资合作。加速“互联网+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鼓励大中型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加快新零售线下布局,支持电商平台企业线下网点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优质电商企业的示范培育力度,鼓励规模以上和潜力型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型企业进阶发展,形成发展梯队。(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区供销社)
3.加快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建立农村电商、大宗商品、技术研发、平台服务、物流配送等特色型的电商集群区域;形成一批行业聚集度高、规模影响力大的新经济产业园区,提升园区品质。带动电商产业发展整体加速,加快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社区电商、直播电商、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旅游农业生态电商、小程序电商、门店到家、智慧商超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长开区口岸和物流局、区供销社)
4.打造网络经济开放新优势。夯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支撑,高水平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综合国际物流平台“三平台”,打造服务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助力外向型经济繁荣的区域示范。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扶持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推动白酒、智能终端、新兴产业等领域优势外贸企业加快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接合作,推进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商主要出口市场和“一带一路”重点市场设立海外仓,搭建跨境网络零售出口的配套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长开区口岸和物流局)
5.实施电商品牌战略。将我区传统优势产业的线下品牌优势转化为线上品牌优势,广泛遴选名、特、优、新地方特色产品,探索制定质量、包装、存储、运输等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电商特色品牌。支持网络主体创新创牌,扶持一批投资较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经济研发类项目,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商标注册,鼓励行业协会创建品牌工作指导站,开展商标注册、使用及品牌管理、维权等服务指导工作。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电商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开展网络市场动态监测,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打击线上品牌侵权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6.助力乡村振兴大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落地农村,依托市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完善县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稳步推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探索电商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有机融合,促进网红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吸引大批年轻人返乡创业;以“泸州酒”“九狮柚”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抓手,通过“大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加大走出去步伐”两大举措,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塑造,全力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人才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长开区口岸和物流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供销社)
(二)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护航网络市场规范有序
1.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全面落实“以网管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智慧化监管体系的开发应用,构建事前情报研判与约谈警示、事中重点查处与集中突破、事后分析规范与源头治理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链,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深化与平台企业在新业态监管方面的探索和合作,加强与网络企业的数据对接,提升监管数据的获取速度和精度,提高各类监管数据收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2.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结合网络经济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不碰触安全底线,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充分运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公示、行政回访多种手段,打造包容审慎执法新模式。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和回访检查制度,对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加强回访复查,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3.信用约束支撑监管。通过企业年报制度、部门数据共享以及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充分对接等方式,加强网络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四川·泸州)”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网络经营主体动态信用信息。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形成过罚相当的信用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4.执法维权强化监管。健全规范网络执法办案制度机制,严厉查处涉网违法案件,维护网络经济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网剑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等载体,围绕重点行业和民生热点,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仿冒混淆、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侵犯知识产权、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提升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和电子取证效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网络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和意识。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网络消费投诉,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源头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5.多元参与协同监管。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网络经济治理新格局。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对监管职能交叉领域实行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企业内生性治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并完善管理和交易规则,履行纳税义务,落实经营者信息核验、商品和服务质量管控、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加强行政部门和平台企业在数据共享、联合打假、信用联合惩戒、投诉纠纷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社会治理,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培育多元治理、协调发展新生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三)强化要素投入,整合力量资源,发挥机制保障助推作用
1.完善基础配套支撑。加快5G、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云计算数据中心等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性能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电商流智慧体系建设,统筹软硬件升级,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布局,加强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撑物流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按照网络安全法及网络信息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实行安全防护措施与新建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升级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围绕网络、主 机、云、系统、应用及数据安全,升级完善数字身份认证、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等系统,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健全“纵向监督、横向联动”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3.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将网络经济人才引进纳入全区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建立龙马潭特色互联网人才引进、保障与奖励机制,在人才用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予以激励,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网络经济人才子女就学,纳入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统筹管理,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和人才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
4.加大政策支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网络经济领域的财政投入,用于保障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的相关支出、各类活动的举办经费和优秀网络经济主体的奖励。对符合规定的网络经济主体在税收、房租方面享受相关政策,减轻网络经济主体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营造宽松的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5.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网络经济行业党建全域覆盖。紧扣电子商务、新媒体等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分布领域广、工作场所不固定等特点,突出行业、地域特点推动党建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覆盖到每一个网络经济领域,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网商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诚信等活动,带头开展政策宣传、结对扶贫、诚信经营等活动,把争当合格党员与争做优秀网商结合起来,充分展现新时期网商以信立业、以诚兴商的时代风采,引领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2月)
召集相关部门商讨创建目标、工作措施,制订我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二)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
1.成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
2.明确职责,分解任务。
3.召开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4.广泛宣传,发动区级相关部门、网络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4年6月)
1.细化方案。各部门根据本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任务清单,把握时间进度,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2.加强督导。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暗访、通报、考评、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通报情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创建经验。
(四)考核评价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1.自查自纠。区级相关部门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
2.区级考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和区政府制定的创建考核验收内容测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区级相关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3.整改完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区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区级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加大督查考核。相关部门要细化方案,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细化责任落实。根据总体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内容,突出重点,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具体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各部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及时解决示范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示范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三)建立保障机制。区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大对网络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网络经济集聚区(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网络经济企业加速发展等。拓展网络经济资源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增加网络经济资金、人员投入,构建政府引领、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保障体系。
(四)定期会商评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网络经济主体代表和各年龄段市民代表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会商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思路正确,工作成效反哺于我区网络经济发展,反哺于全体市民。
(五)深入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
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做好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龚 绪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周 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向 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开会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 伦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正华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冯廷婷 区科技和人才局局长
熊联科 区司法局局长
余雪萍 区财政局局长
程荥川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胜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秦登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高 区商务局局长
朱 梅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江 波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代 庆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龙秀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兰思平 长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曾 进 长开区口岸和物流局局长
黄 宁 长开区新经济发展局局长
孔晓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湖 区税务局局长
胡泽彬 区供销社主任
黄 维 人行泸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江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赵鹏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对口内设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等相关工作。上述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属阶段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构改革关于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要求。该领导小组在创建通过检查验收后自动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