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761389G/2023-0000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8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 文号: | 泸龙府办发〔2023〕2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泸龙府办发〔2023〕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稳步推进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常态化运行,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泸州市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设施,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背景及依据
第一节 编制背景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二章 现状与问题
第一节 基本情况
第二节 森林防灭火现状
第三节 火灾多发原因分析
第四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治理范围与期限
第四节 治理目标
第四章 加强火灾预防体系建设
第一节 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
第二节 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整治
第三节 加强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
第四节 健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
第五章 加强火灾扑救体系建设
第一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节 建立健全指挥体系
第三节 加强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第六章 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体系
第一节 加强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建设
第二节 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
第三节 完善综合风险治理制度
第四节 创新培训演练机制
第五节 完善依法治火综合保障体系
第七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测算
第一节 重点工程
第二节 投资测算
第三节 资金筹措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第二节 政策保障
第三节 资金保障
第四节 科技保障
附表
附表1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2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现状统计表
附表3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近期(2021—2022年)项目投资任务表
附表4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远期(2023—2025年)项目投资任务表
附图
附图1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资源分布图
第一章 编制背景及依据
第一节 编制背景
2019-2020年连续2年分别在木里县、西昌市经久乡发生的“3.30”特大森林火灾,共计造成50人遇难,令人痛心,反响强烈,教训极其深刻。火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一天两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科学有效扑救山火,深刻总结多起森林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教训,进一步压实各方面各环节责任,深入排查隐患,加强监测预警,坚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木里“3.30”和西昌“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坚决防范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在我区发生,切实把人民群众和扑火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成立了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坚决抓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和常态化工作,按照《泸州市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1—2025年)》要求,编制了《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在全面分析全区森林火灾风险区划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的林情、社情和火情,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对策,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出了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2021—2025年)全区森林火灾的治理思路、治理目标、治理措施,着力构建森林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全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能力。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
(七)《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八)《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2019年修订)。
二、标准及规程规范
(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16);
(四)《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2—2018);
(五)《森林防灭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2012);
(六)《林业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规范》(LY/T 2172—2013);
(七)《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北京,2013);
(八)《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LY/T 2246—2014);
(九)《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LY/T 5009—2014);
(十)《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LY/T 2581—2016);
(十一)《综合智能网技术要求》(YD/T 1429—2003);
(十二)《森林防灭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技术规范》(LY/T 2664—2016);
(十三)《森林防灭火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LY/T 2662—2016);
(十四)《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LY/T 2582—2016);
(十五)《森林火险监测站技术规范》(LY/T 2579—2016);
(十六)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 1063—2008);
(十七)《四川省县级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川森防指〔2013〕26号)。
三、政策性文件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17号);
(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的通知》(川森整〔2020〕8号);
(三)《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五)《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推进当前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川森整办〔2020〕23号);
(六)《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方案有关事宜的函》;
(七)《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委书记彭清华、国务院督导组常务副组长付建华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川森整〔2020〕6号);
(八)《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委办〔2020〕22号);
(九)《泸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森整〔2020〕1号);
(十)《泸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森整〔2020〕5号)。
(十一)《泸州市森林防灭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1-2025年)。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一)《全国森林防灭火规划(2016—2025年)》;
(二)《四川省森林防灭火规划(2016—2025年)》;
(三)《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
(四)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
(五)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2020年);
(六)龙马潭区统计年鉴(2020年);
(七)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报告。
数据说明:本方案内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表格内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
第二章 现状与问题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
(一)地理位置
泸州市龙马潭区地处长江、沱江交汇口,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幅员面积333km²。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5°19′19″-105°33′50″和北纬28°52′17″-29°04′25之间,东、西、北三面与泸县相连,南面以长江为界与江阳区毗邻。
(二)地形地貌
龙马潭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8℃,极端最高温度39.6℃,极端最低温度-2.4℃,有效积温5737.2℃。年平均降雨量1060.4mm,最大降雨强度达到101mm/h,年日照1424.4h,年平均太阳辐射91870.7k/cm²,相对湿度80%,年蒸发量1024.0mm。无霜期341天。
(三)水文条件
龙马潭区全区年均天然降水量为23亿m³,径流量为8.8亿m³,可利用外业水约3300万m³。水系以长江、沱江为主干,汇集溪河554条,总流长2532.53km。其中主要支流有濑溪河、马溪河、龙溪河、九曲河。
流经泸州市龙马潭区有四条主要河流:长江、沱江、龙溪河、濑溪河,均属长江水系,其中:长江19.80km;沱江18.30km;濑溪河18.3km;龙溪河38.92km。全区年平均侵蚀地表0.40mm,平均侵蚀模数5607t/km²年。地下水总量0.3615亿m³,可开采量0.072亿m³,库容量985万m³。全区水域水力资源蕴藏量为9.35万kw,可开发量约为3.67万kw。
二、社会经济条件
(一)行政区划与人口
龙马潭区辖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罗汉街道、鱼塘街道、安宁街道、石洞街道、特兴街道、胡市镇、双加镇、金龙镇共8个街道,3个镇,31个村民委员会,381个村民小组。
据2020年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末,龙马潭区总人口数为37.356万人,户均人口2.60人。户籍登记总人口中:城镇人口32.61万人,占87.30%。
(二)社会经济
龙马潭区地处川滇黔渝结合部,位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属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贵昆经济圈叠合区域。据统计,全区2019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8.52亿元,比2018年(323.10亿元)增长35.4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占比3.10%,第二产业占比54.90%;第三产业占比42.0%。
2019年全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68亿元,增长2.5%。其中:农业产值8.92亿元,增长5.5%;畜牧业产值7.84亿元,下降3.1%。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44亿元,比2018年增长2.7%。
2019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亿元,自然增长5.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79亿元。
(三)交通通讯
目前,全区公路总里程718km,其中,高速公路43km。境内铁路营运里程28km,境内火车站1个。
全区8个街道3个镇均开通了移动电话业务,全区固定电话用户达到98962户,移动电话用户734178户,宽带用户153812户,通信覆盖率、电话普及率、宽带入户率不断提高。
三、森林资源概况
龙马潭辖区森林面积5896.8公顷、森林覆盖率17.7%,内有九狮山、大通山、罗基坎等重点林区。主要地类有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等。全区林地4182.16hm²,占12.55%;非林地29131.54hm²,占87.45%。林种按面积分,防护林151.83hm²,占林地面积的3.63%;特用林0.07hm²,占比不足0.01%;用材林3308.91hm²,占79.12%;经济林721.35hm²,占17.25%。主要乔木树种有柏木、马尾松、湿地松、青杠、樟树、桉树、杨树、黄葛树、槐树、川泡桐等。主要经济林木树种有花椒、黄栀子、茶树、桑树等;主要果树有龙眼、荔枝、柑橘、桃、李、梨、枇杷等。主要竹类有慈竹、麻竹、西凤竹、硬头黄竹等。主要地被物为禾草、蒿草、杠板归、蕨类、苔藓等。
第二节 森林防灭火现状
一、森林火险等级
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 1063—2008)划分,泸州市龙马潭区为Ⅱ级森林火险等级县级单位。
二、森林防灭火治理分区
根据泸州市全市各县级行政单位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并考虑县级行政单位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将全市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7个区县按照森林火险发生情况划分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一般森林火险区2类,龙马潭区为森林火灾一般火险区。
三、森林防灭火机构与队伍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龙马潭区成立了规范的森林防灭火机构,实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8个涉林街镇设置了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部分行政村组建了森林防灭火小组。根据森林分布和行政区划,划分了森林防灭火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全区现有专业扑火队伍1支14人、半专业扑火队伍8支264人、群众义务扑火队伍63支821人。
四、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现状
区政府把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和防灭火物资储备等建设,基本形成“护林员巡护网、林火阻隔网、通信指挥网和预测预报网”四大网络体系。目前我区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现状如下:一是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宣传碑/牌712块、视频监控系统1个、街镇级物资储备库8个、取水点数量26个。二是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储备。风力灭火机106台、油锯116个、水泵52台、防护服96套、常规工具2629把,巡护车辆(兼用)52台。
五、森林火情发生情况
我区森林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人为火。人为火源主要是由于人们在林区生产生活用火不慎而造成的,可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火源两种。生产性火源主要有农、林生产用火的火源,如烧垦、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等;非生产性火源主要在林区野外吸烟、做饭、烧蜂、上坟烧纸、放烟花、放炮等。我区森林火灾的特点是:各种小火频发,屡禁不止,据值班记录统计2018-2021年间,我区收到98起火情报告,过火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三节 火灾多发原因分析
受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影响,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随着森林可燃物增加,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管控难度大,加之森林消防力量严重不足,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火灾扑救难度逐年增大。
一、人为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泸州市龙马潭区属人口密度较大地区,农、林用地纵横交错,农业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火情;近年来进入林区务工、作业、踏青、探险、观光等人员络绎不绝,随之发生的野炊、取暖、吸烟、照明、生产生活等用火行为明显增多,加之民俗用火、祭祀用火、小孩玩火、智障弄火等行为随意性、不确定性突出,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因素呈立体分布,野外火源管理难度相当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二、森林资源分散,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
随着能源结构的改变和轮作休耕的增多,薪材使用减少,自然隔离带减少,林区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同时森林资源中幼林面积大,导致森林自身抗火能力较差,加大了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和森林火灾对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我区属低山丘陵区林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防控面广、违规野外用火多发、易发、难控。
三、气温持续攀升,森林火灾风险加剧
龙马潭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年均降水量在1000mm以上,年平均气温17.8℃,极端最高温度39.6℃,极端最低温度-2.4℃,有效积温5737.2℃。年日照1424.4h,年平均太阳辐射91870.7k/cm²,相对湿度80%,年蒸发量1024.0mm。无霜期341天。干旱灾害均有发生,其中伏旱集中发生于我区。
四、道路、电网穿越林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由于我区农林交错,交通四通八达,穿越林区道路复杂;涉及穿越林区电力企业偏多,输配电设施等穿越林区频繁,如遇极端情形容易导致电力设施设备短路,引发森林火情。
五、森林防灭火投入有限,能力建设不足
龙马潭区属森林防灭火低风险区,近年来未发生较大影响森林火情。各街镇和部门对森林防灭火投入有限,在预防、扑救、保障上存在一定不足。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护、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等费用有限;扑火队伍物资装备严重不足;日常开支经费保障不够;培训、实战演练开展不多,快速反应能力较低。从以上特点分析,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在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上仍有短板弱项。
第四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全球气候异常,干旱、高温、大风天气增多,灾害天气频繁出现,并呈现出逐渐加剧的趋势,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越来越大。西昌“3·30”火灾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连发“四问”,指出根本问题是指导思想问题。龙马潭区深刻反思,深入分析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首先表现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宣传发动等方面。
一、森林防灭火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当前,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已经从单灾种应急管理转向综合化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工作也将走向整体性治理的道路。但是一些防灭火人员未能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没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在新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群众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未能完全落实、入脑入心。部分干部群众对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始终存在畏难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在解决民俗用火等难点问题上缺乏深入思考。
二、森林防灭火责任未有效压紧压实
森林防灭火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森林防灭火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地方各级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网格化防火责任体系运行中,存在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不精准、责任倒查不到位等问题。经营主体责任边界不清,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基层网格人员责任未压实,防火意识不高,街镇、村(社)是森林防灭火的“最后一公里”,其责任意识的高低是防灭火的关键。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困难,有的肇事者、责任人未得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三、森林防灭火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森林防灭火预警监测能力低。全区现只有针对重点林区的1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其他林区只能依靠兼职护林员巡护,很难及时发现和处理疑似火情。
(二)扑火队伍能力不足。目前全区依托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石洞街道消防救援站有1支14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各街镇有8支264人半专业扑火队伍和63支821人群众义务扑火队伍,森林火灾扑救主要依靠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大型装备、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匮乏,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急需提升。
(三)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薄弱。目前我区没有规划防火道路,在林区内主要是纵横交错的乡间道路,能否起到良好阻火、隔火、断火作用有待科学考量。
四、森林防灭火机制急需进一步完善
(一)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现有投资规模和渠道难以完全满足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森林防灭火经费地方财政预算不足,财政补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地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维护运行经费不足。
(二)森林防灭火科学体系有待健全。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部分地区满足一般性的教育发动,宣传入户实效不强;个别地区宣传教育存在盲点死角;传统的用火习惯、防火理念未得到有效转变。森林防灭火科学管理水平不高,先进技术应用程度不够,火源管控、灭火技术和手段、无人机和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治火实施体系有待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风险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宽、松、软”;违规野外用火执法力度不强,森林火灾案件快速侦破能力有待加强。
第三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西昌“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梳理问题,分析原因,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添措施,促进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推进我区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四问”作为政治标尺和行动指南,将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预防为主
防范胜于救灾,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加强预警监测,完善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大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力度,提升防范森林大火的能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
在拉网式、全覆盖方式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切实消除引发重大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潜在风险。
四、坚持齐抓共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分级分区负责,提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水平,实现群防群治,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确保火源管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
五、坚持标本兼治
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以及技术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落实责任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科学防火,加大依法治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标本兼治,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科学扑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作为森林火灾扑救的最高理念,将广大人民群众和一线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三先四不打”原则,提高组织指挥、扑火队伍和扑火装备专业化水平,提升空中灭火、以水灭火、机械化灭火能力。
第三节 治理范围与期限
一、治理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区所有街镇,涵盖辖区内的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地等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单位。
二、治理期限
治理期限为5年,即2021—2025年。近期2021—2022年,远期2023—2025年。
第四节 治理目标
通过方案实施,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推动全区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等全面提升,实现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灭火和科学防灭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近期(2021—2022年)目标
到2022年年底,重点解决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造成人员伤亡。
(一)思想认识明显提高,防灭火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落实。
(二)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成立森林防灭火任务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
(三)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林区防火责任实现100%全覆盖。
(四)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二、远期(2023—2025年)目标
到2025年,切实提升森林防灭火中长期综合防控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森林火灾多发问题。
(一)建立稳定的防灭火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火场扑火队伍与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达到100%。
第四章 加强火灾预防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着重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突出运用新的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科学高效的森林火灾预防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实现“治标”目标。
第一节 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剖析凉山州木里“3·30”、西昌“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将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
二、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尤其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三、严格落实部门职责
细化完善应急、林业、公安、消防等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及任务分工,严格划分林业、应急、公安等“防”“救”“查”职责边界。
(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承担火灾预防工作,牵头防火管理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宣传教育能力等3项重点工程中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火源管理系统建设、防灭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科技支撑能力提升、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等5个重点项目,相关街镇配合实施。
(二)区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火灾处置工作,牵头综合管理能力建设1项重点工程中预案管理及综合演练系统1个重点项目,相关街镇配合实施。
(三)区公安分局:主要承担火灾刑事案件侦破查处工作。
(四)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火灾科学扑救工作,牵头火灾扑救能力建设1项重点工程中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能力建设1个重点项目。
专栏一 综合管理能力建设 | |
01 预案管理及综合演练系统建设 | |
合计(远期) | 区级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及综合演练3次。 |
2023年 | 区级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及综合演练1次。 |
2024年 | 区级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及综合演练1次。 |
2025年 | 区级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及综合演练1次。 |
第二节 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整治
一、全面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
实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调查,紧抓自然保护地、城市面山、景区景点、城乡结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紧盯丧葬祭祀、烧荒烧秸秆、烧烤野炊、建设施工、炼山造林等林区用火行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积极配合电力企业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底数,并负责建立“一患一档”详细台账,全面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提升火灾安全水平。
二、实行高火险期林区封闭管理
每年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严禁进山入林,禁止野外用火;红色预警期间,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采取封闭式管理,在采取严密的防灭火措施后,方可对游客开放。
三、加强野外用火报告和审批管理
突出重点区域部位,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压紧压实野外用火审批和现场监管同步联动责任。防灭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领取野外用火批准文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防灭火期农事用火、丧葬祭祀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成人吸烟、小孩玩火的管控巡查。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抚育等各类营造林生产活动期间的用火和火源管控,营造林活动必须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以实现火灾的源头治理。严格农事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审批,做好防控预案,落实管控措施。
四、实行重点人群实名制管理,加强群防群治
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林区和林缘结合部居民、自发搬迁户实行用火实名制登记管理,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有火源,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防灭火期发布禁火令的地方,禁止销售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类祭祀用品,并同时发放森林防灭火告知书。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引导各村组将野外火源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将防控落实到基层末端。
五、严格依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对违法违规在林区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合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人为火灾肇事者,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破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落实挂牌督办、蹲点督导、一案一专案组、火因未查明专案组不撤离等办案制度。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为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办理相关行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压紧压实林区经营单位、护林员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案报警责任,准确适用法律,提高查处效率。
六、加强森林防灭火阻隔体系建设
在森林防火期来临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地通过抚育、清杂、计划清除等措施控制林下可燃物载量。在每年高火险期前,要根据当地的植被特点和气象条件,结合防灭火生物隔离带建设和重点区域周边可燃物清理措施,在周密准备、防止失控的前提下,重点在林农交错带、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重要公路两侧,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林缘林下可燃物计划清除,降低可燃物载量和森林火灾发生几率。
全面调查梳理现有林区道路的路况及通行现状,结合森林防灭火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林区农村公路、连通林下经济节点道路建设,在重点林区等关键地段建设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
专栏二 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 | |
01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 | |
合计(近期) | 可燃物清理130亩。 |
2021年 | 可燃物清理80亩。 |
2022年 | 可燃物清理50亩。 |
合计(远期) | 可燃物清理150亩。 |
2023年 | 可燃物清理50亩。 |
2024年 | 可燃物清理50亩。 |
2025年 | 可燃物清理50亩。 |
02 火源管理系统建设 | |
合计(近期) | 新建防灭火检查站(含智能检查卡口)5个。 |
2021年 | 新建防灭火检查站(含智能检查卡口)5个。 |
第三节 加强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
一、构建加强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体系
利用视频监控和人工巡护终端等多种传感器,组成“空天地”一体化、全方位、立体化监测体系,获取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的监测信息。
(一)构建林火视频预警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现有铁塔、电力、网络等公共资源,采用先进的热成像和可见光成像技术,实现森林火情24小时不间断探测和自动报警。该系统由前端系统、传输系统、指挥中心系统三大部分组成,可实时、全方位对全区重点林区林火实施监控,及时捕获初发林火信息。
(二)探索构建火情监测系统。该系统可接入监控视频、无人机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实时气象、遥感数据及其它多源数据,经过对数据的筛选、加工、处理,实现对监测区域实时、全方位的火灾监控,并将监控采集的影像信息传入指挥中心。
二、开展森林防灭火的科技应用
逐步引进先进防火科技,围绕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火灾风险评估、扑火队员安全防范、森林可燃物调控、生物防灭火等关键技术,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防灭火工作。
(一)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开展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全面查清不同区域不同森林类型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二)开展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对火灾的起火时间、扑灭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火场指挥、采取措施、火灾等级、伤亡情况等火灾调查报告信息的编辑、存档和发布。
专栏三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 |
01 防灭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 | |
合计(近期) | 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套。 |
2021年 | 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套。 |
02 科技支撑能力提升 | |
合计(近期) | 开展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
开展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 |
第四节 健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
森林防灭火落实靠基层,关键在街镇、村(社区)、组。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推动基层防灭火与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是推动基层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关键作用
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位于基层一线,统筹辖区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政治优势,熟悉林情熟悉地形地貌、了解气候物候并便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组织优势,把林区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与森林防灭火实践有机结合,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防灭火体系。通过健全联防机制,推进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毗邻村社联防联控;通过引导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逐渐转变村民烧柴、烧炭、焚烧秸秆、宗教祭祀等传统用火习惯。
二、发挥基层群众主体作用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地区给予林业工程项目倾斜;对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社区)、组干部、网格员和护林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经济奖励;同时严格处罚,解聘未履职尽责的网格员、护林员或扣除护林补助资金;鼓励森林火灾受害者向肇事者依法申请民事赔偿,建立火灾有奖举报制度。将村民轮流挂牌巡山值班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建立责任连带机制,形成基层群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齐抓共管的防灭火工作新格局。
三、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
健全防灭火宣传格局。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广度,深化宣传实效,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强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宣传、农业农村、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及街镇和村(社区),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战线、多层面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民预防、全社会参与、各界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新格局。
(一)聚焦法律法规宣传。组建巡回宣讲队,多层级、多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讲。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在公众信息网、地方报纸、地方电视台等开设专栏,不定期曝光一批典型违规野外用火案例。加强防灭火正反两面典型宣传,从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层面多维度教育引导,推动广大林农在思想认识上从“被动防”到“主动防”转变。
(二)聚焦重点时段宣传。紧盯传统祭祀节日、法定假日、高火险期和春耕、秋收农事用火高峰季节,设卡设点加强文明祭扫、文明旅游、依法用火宣传教育,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民政部门鼓励殡葬服务机构提供“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等绿色人文祭扫方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改变野外用火习惯。
(三)聚焦重点区域宣传。在重点林区公路、铁路、电力线路沿线和进山路口、重要节点,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全面增设防灭火宣传标语、标牌、标志。在旅游景区入口、景点和沿线重点部位、景区观光车辆、星级饭店等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灭火宣传标牌、标语或标志,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提示,导游讲解词包含森林防灭火内容。
(四)聚焦重点人群宣传。针对搬迁户、散居户,免费发放防灭火宣传制品;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强化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推动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教材进中小学和幼儿园课堂,针对在校学生,开展森林防灭火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聚焦宣传教育方式创新。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标牌、宣传单等传统手段,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以及无人机等新技术,制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主题宣传内容和产品。将宣传教育纳入妇女之家、母亲课堂、青年之家、儿童之家等建设内容,作为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切实提高群众知法守法认识,增强防灭火意识和行动自觉性。
专栏四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 |
01 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 | |
远期 | 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连续3年;新增宣传碑2座、宣传牌10个;购置防灭火宣传手册5000册。 |
第五章 加强火灾扑救体系建设
针对我区当前森林防灭火的紧要任务,加强火灾扑救体系建设,结合预防措施,最终实现“治标”目标。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构建火灾扑救决策和指标体系、加强火灾扑救能力建设,做到思想到位、力量到位、支撑到位,确保灭火救援人员行动安全。
第一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在森林火灾扑救中,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原则(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真正做到心中有数、进之有方、退之有路,开展科学扑救;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要求扑火人员单兵装备含阻燃服、阻燃头盔、阻燃手套、防灭火靴、防护眼镜、消防毛巾、逃生辅助面罩、化工防毒面具安全装备等,做到扑火装备精良,全力保障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节 建立健全指挥体系
一、完善火场指挥机制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专业指挥”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区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林业、公安、消防等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或火灾扑救经验丰富的指挥员担任专业副指挥长,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专业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与扑救相关的其他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指挥的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灾扑救时,抽调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专业扑火队负责人以及森防指相关成员纳入指挥组,确保科学指挥。
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坚持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力、半专业扑火队伍为辅、群众扑火队伍为协同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严禁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直接参与扑火。坚持专业扑火队伍主要负责重点火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打火头、灭明火、攻险段,其他力量清余火、看火场、开隔离、搞保障,发挥各自优势,做到各尽所能、整体联动、密切协同、无缝连接。
二、提升火灾扑救专业指挥水平
突出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尽可能预估模拟各类突发情况和极端因素,制定并演练有效举措,提高研判分析、力量调配、排兵布阵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现场组织指挥作用,构建统一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
实行森林防灭火专职指挥制度,在火场前线指挥部及指挥长统一领导下,指挥火场扑救队伍的指挥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火场处置经验、专职从事火灾扑救指挥的人员担任。严格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开展扑救指挥工作。一线灭火队伍,要派实战经验丰富的指挥员带队,配备火场观察员,严防因指挥不当、盲目冒进造成人员伤亡;各级森防指应建立火灾扑救专家队伍。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每年定期开展包括防灭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等各级各类集训,主要对灭火指挥战略战术和战法、预案修订、分队灭火战斗、火场紧急避险和灭火技术等课目进行现场教学。印发《灭火组织指挥手册》《火场紧急避险手册》《扑火全程安全规范》并组织培训。
三、加强统一指挥的软硬件保障
森林防灭火统一指挥能力,不仅需要明确政府、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还需有一定的软硬件保障。结合森林防灭火软硬件建设现状,依托市级探索建设一体化管理系统,完善火灾扑救信息指挥系统、火场侦查及图传系统、气象应急保障系统、扑火危险预警系统、火场空气污染预警系统、预案管理及综合演练系统等。
四、加强防灭火通信系统建设
加强应急指挥中心通信集成系统建设,通信集成系统横向要实现应急指挥中心与森防指成员单位互联、区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增强通信调度、视频传输以及会议会商等系统功能,逐步形成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平台,支撑语音和视频指挥调度要求,实现通信调度、数字录音、多路传真、电话会议等功能。实现火场前指到基指、地区之间的语音及视频传输率达到100%,火场扑火队伍与指挥部互联互通达到100%。
五、构建专家咨询决策系统
森林防灭火专家在森林防灭火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方案实施期间,要积极推进各级森林防灭火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制度,完善各类森林防灭火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定期召开森林防灭火专家会议,为全区森林防灭火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智力、理论支持。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同心协力、集思广益,研究探讨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措施和途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帮助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支持主管领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加强森林防灭火业务部门与科研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重点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关键技术、森林火灾监控技术、森林火灾扑救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和推广,为森林防灭火提供科技支持,实现森林防灭火科技现代化。
第三节 加强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一、建强火灾消防专业性队伍
建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立地方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伍、群众义务扑火队联防联训机制。高火险等级时段,地方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伍、群众义务扑火队混编巡逻,带装巡护,实行“以巡带训”,专业扑火队伍在防火期间主要承担森林灭火任务,同时兼顾森林防灭火巡逻巡护任务;非防灭火期负责组织地方半扑火队伍、群众义务扑火队进行防灭火培训和防灭火演练。
巩固区级专业扑火队伍建设,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石洞街道消防救援站,组建区森林灭火救援队。扑火人员招聘应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选拔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20—50周岁的人员;森林消防队伍转业人员、消防救援队伍转业人员、退役军人、民兵以及熟悉当地林情、地形、气候的人员优先考虑。加强队伍机械化装备和以水灭火装备建设,提高处置森林大火能力。
二、强化专业队伍日常训练和靠前驻防
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区级专业扑火队伍带领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和各类扑救力量开展联演联训。通过练指挥、练协同、练配合、练保障,重点解决指挥联动机制未能建立、多头指挥、各自为战等问题,强力推进一体化作战、一体化保障,确保多元力量有序参战。专业队伍集中食宿、集中训练,重点加强队员体能、战术战法、协同作战、紧急避险等日常训练。在节假日和高火险时段,专业队伍在街镇、九狮山林区等火险一线靠前驻防,配合护林员开展带装巡护,并对高森林火险区群众开展紧急撤离、安全避险等应急培训。
三、开展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建设
立足工作实际,依托市级开展数字化单兵装备以及智能指挥调度系统等装备试用,提高消防员个人防护水平、提升森林火灾扑救效率。
专栏六 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 |
01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能力提升 | |
远期 | 购置便携超轻二级高压消防水泵4台;购置森林灭火多功能高压水枪10把;购置扑火头套20个;购置水带背包10个;购置25-40-30水带100条;购置移动水囊2T10个;购置过滤式防毒面罩20个;购置背负式森林消防泵3台;购置油锯(YD-65)10台;购置65转40分水器6个;购置风力灭火机12具;购置15式灭火手套20双;购置户外折叠椅便携月亮椅30把;购置单兵急救包10个;购置消防员呼救器10个;购置高倍高清望远镜2个;购置佩戴式防爆照明灯(侧配)25个;购置户外便携式折叠野营4人帐篷10顶;购置户外加厚防寒冬季棉睡袋10个;购置护目镜24个。 |
第六章 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体系
加强森林防灭火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从“治本”的角度,需要立足长远,通过持续完善多部门协同治理、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完善综合风险治理体系、完善依法治火综合保障体系、创新培训演练机制,统筹提升我区森林火灾预防、应急能力。
第一节 加强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防灭火工作机制体制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职责划分情况,在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完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清晰界定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防”“查”“救”职能,划清职责边界。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指挥联动机制,多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半专业扑火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护林防火人员等为辅的协同配合机制。
二、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群众参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探索建立以“一核三治”为主的森林火灾群防群治基层治理体系,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通过基层法治、德治、自治,发挥村规民约、传统道德、林长制等在森林火灾治理中的作用。把森林防灭火纳入村“两委”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采取森林火灾发生情况与当地群众切身利益挂钩的措施,形成基层群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齐抓共管的防灭火工作新格局。
第二节 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
一、建立完善的防灭火财政投入机制
区级主要承担专业防灭火队伍人员、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等经费保障,街镇承担除上级安排防灭火资金外所需的不足部分,每年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在完成被征占用林地面积植被恢复后,在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可统筹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经营保护管理单位应单列足够的森林防灭火经费,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扑救队伍训练和装备配备、巡查和值守、扑救和灾后处置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平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健全防灭火机构和落实人员
加强防灭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防灭火机构和人员,严把入口关,提升专业人员占比,建立防灭火人员的选拔和退出制度。全面建立区级和8个涉林街镇的防灭火内设机构并落实人员。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强化激励,稳定队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落实参与防火值班人员补贴补助政策。强化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专业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节 完善综合风险治理制度
一、建立综合风险治理信息系统
针对综合风险治理业务需求,依托市级建设的基于网格管理的市级综合风险治理信息系统,整合“数字熊猫监测即报系统”“泸州市智慧林业‘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与防火应急综合指挥平台项目”等既有信息平台和资源,构建具备监测监控、隐患排查、人员管理、风险评估、风险治理决策等功能的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督导能力。
二、建立林区网格化管理机制
划分防灭火责任网格,建立区级领导包街镇、街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五级责任机制,实现政府、部门、单位、护林人员管护全覆盖。包片包点责任人每月对划定的片区按规定开展督导,在高火险期实行蹲点值守、靠前办公。网格划分上,以村(组)为单位,结合自然地理界线(河流、山脊、沟壑)和人工线性建筑(道路、桥梁),在村内部划分网格,并将网格界线落到山头地块,确保界限清晰、区域明确。网格化管理上,护林员包山头地块,负责网格内山头地块的巡护;网格员包网格,负责网格区域内的巡山护林安排、防火监督检查;村(社区)干部包组,对组内所有网格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街镇干部包村(社区),负责对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责任落实上,凡“网格”内发生人为森林火灾的,递次追究责任。
三、强化护林员巡护制度
强化护林人员管理。街镇科学划分护林员责任区域,明确巡护职责,确定巡护路线,建立护林“地块、图表、人员”档案。进一步升级完善护林员巡山护林APP上线率达到100%以上。全面加强护林员管理,将护林员巡护情况作为领取劳动报酬的依据。
街镇、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火灾隐患台账,突出时间、地点、环节、人员等“四个关键”制定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实行火灾风险隐患“当日移交”制度,对单落实风险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汇总火灾隐患清单,督导责任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对账销号。区级建立所辖区域内重大隐患和多发性问题清单并督促限时整改销号。
第四节 创新培训演练机制
全面整合地方行业部门、社会救援力量等师资、装备器材、场地、学习资源,融合现地、线下与网络方式开展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培训演练,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人员培训演练效果。采取“区分对象、分类培训、进阶训练、考核认证”的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森防指专职副指挥长等指挥人员着重开展依法治火管理、火灾应急处置和现场组织指挥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院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不少于48学时。对各类扑火队伍、村干部和护林员,着重开展森林火灾的扑救技术与方法、扑火工具使用、火场紧急避险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地带训和网络学院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村干部、护林队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专业灭火队员每年不少于240学时。通过培训,从业人员实行考核上岗,并开展进阶训练,使人员素质能力与岗位高度匹配。
二、建立常态化防灭火综合演练机制
(一)推进联训联演联动机制。探索开展由专业扑火队伍指派人员指导半专业扑火队伍、群众义务扑火队伍进行扑火技能训练和演练,推进专业带兼职、兼职变专业。推进专业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在现场指挥、扑火技能、安全避险等方面统一标准。
(二)完善综合演练项目体系。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素,完善综合演练项目体系,各街镇、各部门要按职责职能进行分专业分科目常态化演练,每年以区级为单位,组织不少于1次集应急、消防、林业、公安、交通、医疗、宣传、通信、街镇、村等多部门、多层级、全要素、全流程的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练协同、练指挥、练战法,练保障。
第五节 完善依法治火综合保障体系
一、加快完善配套制度
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配套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地方专业队建设、防灭火责任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等予以细化明确。力争到2025年,建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门类齐全、功能完备、内部统一的森林防灭火法治体系。森林防灭火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火的观念明显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的森林防灭火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森林防灭火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明显加强,形成及时有效、内外结合的森林防灭火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实施森林防灭火综合行政执法,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灭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森林防灭火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显著加强,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保障稳定有力;全方位多层次的森林防灭火普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细化预案编制
修订、细化《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每年按照预案开展演练,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加强联防联控联训,不断提高各级队伍反应能力,实战能力。
三、完善责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制度。坚持各级森防指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森防指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防灭火的工作职责。
(一)坚持区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完善森林防灭火监督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森林联防机制的防范主体、防范区域、联防制度、信息共享内容和监督检查规范。
(二)坚持林地、林木经营者的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完善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林木、林地经营者的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的责任范围、责任形式、奖励方式等。
(三)完善森林防灭火表彰和奖励制度。进一步界定和明确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具体表现,明确表彰的具体方式和奖励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界定和明确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具体情形,明确表彰和奖励的条件、表彰和奖励的具体方式。
(四)依法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明确有关森林防灭火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依法明确各级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范围。
第七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测算
第一节 重点工程
一、总体安排
按照方案的基本思路和建设任务,本方案共安排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和火灾扑救能力建设共5大类重点工程7个重点项目。
二、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综合管理能力建设工程中我区涉及预案管理及综合演练系统1个项目。
三、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森林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工程中我区涉及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和火源管理系统建设2个重点工程。
四、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中我区涉及防灭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和科技支撑能力提升2个重点工程。
五、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中我区涉及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1个重点工程。
六、火灾扑救能力建设工程
火灾扑救能力建设工程中我区涉及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1个重点工程。
第二节 投资测算
经测算,本方案总投资487.806万元。其中近期(2021—2022年)完成建设项目任务投资322.8万元,占总投资的66.2%;远期(2023—2025年)建设项目需求投资165.006万元,占总投资的33.8%。
一、近期(2021—2022年)建设项目任务投资情况
近期完成建设项目任务投资共计322.8万元,涉及2个重点项目。
按年度分,2021年投资319.8万元,2022年投资3万元。
按重点工程分,森林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投资57.8万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投资265万元(详见附表3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近期(2021—2022年)项目投任务表)。
二、远期(2023—2025年)建设项目需求投资情况
远期建设项目需求投资共计165.006万元,涉及4个重点项目。
按重点工程分,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投资90万元,森林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投资9万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投资26万元,火灾扑救能力建设投资40.006万元(详见附表4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远期(2023—2025年)项目投任务表)。
第三节 资金筹措
本方案总投资487.806万元,由近期(2021—2022年)项目建设任务投资322.8万元和远期(2023—2025年)项目建设需求投资165.006万元两部分构成。
鉴于本项目的公益性和紧迫性,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的基础设施、扑火装备、预警监测等方面的建设。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落实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方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骨干力量,周密安排部署、抓细抓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
加强发展改革、经信、财政、林业、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查”“救”责任链条,会商会办重要事项,共同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和研判会商,制作发布火险火情预警预报信息,有针对性做好防范措施,重要火险火情形势研判情况及时上报。
三、强化指挥协调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上下基本对应”,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认真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加快健全完善顺畅高效的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各级森防组织要积极协调联合开展检查督导、研判会商、派驻火场工作组等工作。
第二节 政策保障
一、严格制度执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灭火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公开,实行常态化监督机制。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街镇应根据森林防灭火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研究、制订、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绩效考核
完善护林员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管护区域,落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森林防灭火中的作用。
四、加强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完善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强化部门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相关规划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
第三节 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经费保障机制。各街镇应将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
二、加大金融支持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的社会公益事业属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制订森林防灭火补贴、贴息、担保等支持政策,有效激发资本进入森林防灭火领域的活力。
三、鼓励社会参与
拓展森林火灾保险范围,鼓励保险公司主动参与森林火灾预防。鼓励林区群众投保森林火灾保护险,通过保险形式转移火灾风险,提高灾后自我救助能力。加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方面科研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申报相关科研项目。
四、加强资金管理
规范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管理,保障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扑救队伍训练和装备配备、组织日常巡查和值守、应急扑救和灾后处置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节 科技保障
一、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对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尤其是地方扑火队伍的人员培训。专业队伍应加强对地方扑火队伍的培训指导;加强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培训;强化避险知识、体能素质、战术战法、协同作战等方面的培养,教学相长,全面提升地方扑火队伍的技能和战术水平。
二、强化成果转换
运用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精准对标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项森林火灾危险评估结果,开展补短板,用成效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附表1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基本情况统计表
土地总面积 (万公顷) | 林业用地面积(万公顷) | 有林地面积 (万公顷) | 灌木 林地 (万公顷) | 未成林造林地(万公顷) | 活立木 蓄积量 (万立方米) | 总人口 (万人) | 农业 人口 (万人) | 林区路网密度 (米/公顷) | 阻隔网密度 (米/公顷) | 瞭望 覆盖率 (%) | 通讯 覆盖率(%) | 当日 扑灭率(%) | 森林 覆盖率(%) |
3.33 | 0.39 | 0.33 | 0.0317 | 0.0011 | 32.37 | 37.23 | 9.44 | 13.20 | 13.50 | — | 100.00 | 100.00 | 17.70 |
附表2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现状统计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合计 | 龙马潭区 | 罗汉街道 | 鱼塘街道 | 安宁街道 | 石洞街道 | 特兴街道 | 胡市镇 | 双加镇 | 金龙镇 | ||
一 |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 |||||||||||||
1 | 瞭望塔台 | 座 | ||||||||||||
2 | 宣传碑/牌 | 块 | 712 | 150 | 26 | 300 | 60 | 50 | 67 | 14 | 45 | |||
3 | 巡护道路 | km | ||||||||||||
4 | 防火公路 | km | ||||||||||||
5 | 防火隔离带 | km | ||||||||||||
6 | 视频监控系统 | 套 | 1 | 1 | ||||||||||
7 | 扑火队营房 | 数量 | 处 | |||||||||||
面积 | m2 | |||||||||||||
8 | 物资 储备库 | 仓库 | m³ | 559 | 45 | 203.5 | 80 | 20 | 90.3 | 30 | 60 | 30 | ||
车库 | m2 | |||||||||||||
9 | 检查站 | 数量 | 个 | |||||||||||
面积 | m2 | |||||||||||||
10 | 取水点 | 数量 | 个 | 26 | 5 | 9 | 5 | 7 | ||||||
二 | 森林防火设备设施 | |||||||||||||
1 | 摩托车 | 辆 | 11 | 5 | 3 | 3 | ||||||||
2 | 宣传车(兼) | 辆 | 41 | 5 | 5 | 2 | 5 | 4 | 12 | 2 | 4 | 2 | ||
3 | 运兵车 | 辆 | ||||||||||||
4 | 卫星电话 | 台 | ||||||||||||
5 | 短波、超短波、微波通讯设备 | 台 | 34 | 8 | 4 | 2 | 9 | 11 | ||||||
6 | 计算机系统 | 套 | ||||||||||||
7 | 地理信息及影像传输系统 | 套 | ||||||||||||
8 | 投影仪 | 套 | ||||||||||||
9 | 数码照相机 | 台 | ||||||||||||
10 | 数码摄像机 | 台 | ||||||||||||
三 | 物资储备 | |||||||||||||
1 | 风力灭火机 | 个 | 106 | 18 | 4 | 20 | 17 | 22 | 7 | 4 | 14 | |||
2 | 油锯 | 个 | 116 | 13 | 5 | 20 | 18 | 24 | 12 | 12 | 12 | |||
水泵 | 台 | 52 | 6 | 4 | 5 | 2 | 18 | 8 | 2 | 7 | ||||
3 | 常规工具 | 支 | 2629 | 280 | 236 | 450 | 664 | 316 | 95 | 288 | 300 | |||
9 | 便携式手持灭火机具 | 台 | 250 | 17 | 10 | 50 | 30 | 78 | 12 | 8 | 45 | |||
11 | 防护服 | 套 | 96 | 6 | 10 | 50 | 30 | |||||||
12 | 对讲机 | 支 | ||||||||||||
13 | 望远镜 | 台 | ||||||||||||
17 | 发电机 | 台 | ||||||||||||
19 | 帐篷 | 个 | 16 | 3 | 2 | 10 | 1 | |||||||
20 | 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台 | ||||||||||||
21 | 接力水泵 | 台 | ||||||||||||
22 | 自救呼吸器 | 个 | ||||||||||||
四 | 扑火队伍建设 | |||||||||||||
1 | 半专业扑火队伍 | 数量 | 支 | 8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人数 | 人 | 267 | 30 | 32 | 45 | 40 | 30 | 30 | 30 | 30 | ||||
2 | 专业扑火队伍 | 数量 | 支 | 1 | 1 | |||||||||
人数 | 人 | 14 | 14 | |||||||||||
3 | 群众义务扑火队伍 | 数量 | 支 | 57 | 1 | 6 | 8 | 10 | 12 | 7 | 7 | 6 | ||
人数 | 人 | 680 | 30 | 70 | 83 | 100 | 125 | 112 | 70 | 90 | ||||
4 | 快速 反应 能力 | 距最远林地距离 | km | 2 | 2 | 3 | 3 | 3 | 10 | 5.5 | 2 | |||
至最远林地时间 | h | 0.3 | 0.3 | 0.25 | 0.3 | 0.3 | 0.3 | 0.4 | 0.33 | |||||
火灾当日扑灭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注:此表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12.31。 | ||||||||||||||
附表3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近期(2021—2022年)项目投资任务表
序号 | 重点 工程 | 体系建设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年度投资 (万元) |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
合 计 | 322.8 | 319.8 | 3 | |||||||||
一 | 防灭火管理能力 | 小计 | 57.8 | 54.8 | 3 | |||||||
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 | 林下可燃物计划清除 | 亩 | 130 | 0.06 | 130 | 80 | 50 | 7.8 | 4.8 | 3 | ||
火源管理系统建设 | 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 | 个 | 5 | 10 | 5 | 5 | 50 | 50 | ||||
二 |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 防灭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 | 小计 | 265 | 265 | |||||||
1.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信息监测站) | 套 | 1 | 140 | 1 | 1 | 140 | 140 | |||||
科技支撑能力 提升 | 1.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 项 | 1 | 125 | 1 | 1 | 125 | 125 | ||||
备注:表中单价对应市级标本兼治方案,不等于实际已完成投资单价;表中涉及建设任务已完成。
附表4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远期(2023—2025年)项目投资任务表
序号 | 重点工程 | 重点项目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投资 (万元) |
合计 | 165.006 | ||||||
一 | 综合管理能力建设 | 小计 | 90 | ||||
预案管理及综合演练系统建设 | 1.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及综合演练 | 次 | 3 | 30 | 90 | ||
二 | 防灭火管理能力建设 | 小计 | 9 | ||||
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 | 1.林草可燃物清理 | 亩 | 150 | 0.06 | 9 | ||
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 | 小计 | 26 | |||||
1.新增宣传碑 | 座 | 2 | 3 | 6 | |||
2.新增宣传牌 | 个 | 10 | 1.5 | 15 | |||
3.购置防火宣传手册 | 册 | 5000 | 0.001 | 5 | |||
三 | 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
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 | 小计 | 40.006 | |||
1.购置便携超轻二级高压消防水泵 | 台 | 4 | 3.3 | 13.2 | |||
2.购置森林灭火多功能高压水枪 | 把 | 10 | 0.07 | 0.7 | |||
3.购置扑火头套 | 个 | 20 | 0.016 | 0.32 | |||
4.购置水带背包 | 个 | 10 | 0.03 | 0.3 | |||
5.购置25-40-30水带 | 条 | 100 | 0.041 | 4.1 | |||
6.购置移动水囊2T | 个 | 10 | 0.18 | 1.8 | |||
7.购置过滤式防毒面罩 | 套 | 20 | 0.04 | 0.8 | |||
8.购置背负式森林消防泵 | 台 | 3 | 1.5 | 4.5 | |||
9.购置油锯(YD-65) | 台 | 10 | 0.08 | 0.8 | |||
10.购置65转40分水器 | 个 | 6 | 0.05 | 0.3 | |||
11.购置风力灭火机 | 具 | 12 | 0.6 | 7.2 | |||
12.购置15式灭火手套 | 双 | 20 | 0.026 | 0.52 | |||
13.购置户外折叠椅便携月亮椅 | 把 | 30 | 0.015 | 0.45 | |||
14.购置单兵急救包 | 个 | 10 | 0.0085 | 0.085 | |||
15.购置消防员呼救器 | 个 | 10 | 0.015 | 0.15 | |||
16.购置高倍高清望远镜 | 个 | 2 | 0.47 | 0.94 | |||
17.购置佩戴式防爆照明灯(侧配) | 个 | 25 | 0.065 | 1.625 | |||
18.购置户外便携式折叠野营4人帐篷 | 顶 | 10 | 0.1 | 1 | |||
19.购置户外加厚防寒冬季棉睡袋 | 个 | 10 | 0.04 | 0.4 | |||
20.购置护目镜 | 个 | 24 | 0.034 | 0.816 | |||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