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弘扬社会正气,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依据
1.《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
2.《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
3.《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三、制定过程
2025年2月,我区启动《泸州市龙马潭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于2025年3月24日形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区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2025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6日,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1名公职律师、1名专职律师和1名法学专家征求意见建议;2025年6月10日和7月22日分别召集区级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并根据反馈意见及合法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办法(审议稿)》。2025年8月,经区六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五章十六条,分为总则、确认、奖励、保护及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明确了制定依据、责任主体、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职责分工;第二章为:确认,共两条。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范围和确认程序;第三章为:奖励,共六条。明确了见义勇为的奖励形式和经费标准,并对经费来源和管理做了具体规定;第四章为:保护及法律责任,共一条。具体内容依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为:附则,共一条。包括了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五、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全区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举荐、确认以及保护和奖励等相关工作。
六、有效期限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