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11:10:17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7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2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二、编制过程

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泸州市龙马潭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编制过程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立足实际,紧密结合目前我区公立医院发展现状,坚持实事求是、跳起摸高、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二是统筹安排,积极结合国家、省、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龙马潭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体两翼”特色发展等战略部署,远谋近施,力促各项发展任务统筹推进。三是学习借鉴,认真结合上级要求和先进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区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优秀做法,力求科学、有序、高效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2年4月,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相关部门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分解,区委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经过实际调查和讨论研究,牵头起草了《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初稿形成后,经区委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印发征求意见稿,征求区级相关部门、相关医疗机构的意见,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同时通过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2023年7月,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正式文件。

三、范围期限

本任务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泸州市龙马潭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主要分为“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任务清单”和“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有任务清单”两个部分。其中“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任务清单”有5个大项 10个小项,分别从组织管理、落实人员、加大投入、协同合作以及考核评价5个方面细化了10项工作任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有任务清单”细化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共17个部门的39项工作任务;同时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指标目标”“推动医联体建设”“重大疫情救治”“重点专科建设及医学科技创新”“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进智慧医疗支撑体系创新”“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高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人才活力”“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提升高质量发展治理效能”“传承医学人文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共15个方面对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细化分解了78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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