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公文种类: 解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6-07 发布日期: 2023-04-28
文号: 有效性: 无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0:17 【字体:小 大】

为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泸州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泸市府发〔2022〕30号),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和工作保障要求,制定了61项具体措施。

为扎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办)牵头起草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并向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完成《方案》定稿。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强化保障四大部分,59项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三)工作措施。采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合作、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等6个方面的工作举措,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四)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委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持续引进人才,面向国内外引进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明确专项奖励机制。

三、亮点特色

一是突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市场主体自我保护、仲裁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维权援助的强大合力。到2025年,建设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调解站(室)等非诉机构15个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优质地标,建成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机制。到2025年,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累计有效注册商标达7800件。

三是突出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增强。基本建成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更加优良。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强企2家以上,实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4个以上。

四是突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参与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泸州分中心建设,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资源。建成长开区知识产权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布局、专利检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方面服务。到2025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布局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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