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公文种类: 解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文号: 有效性: 无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23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10:16:38 【字体: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思路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有关事项的工作要求,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全区中小学严格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免试、统筹划片”原则及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统计数据,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摇号或指定的方式安排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面试等方式招收学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各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数量及学位供给情况,合理确定当年招生计划。2023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4275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4150人。

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及资料准备

1.户籍类:户口簿。

2.购房类:(1)房屋产权证;(2)最近3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水电气使用发票;(3)户口簿。

3.征地类:(1)安置房在主城区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2)户口簿。

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

2.网上初审:2023年5月20日前。

3.现场审核:2023年5月27日—28日。

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户籍类按第一批次就近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其中户籍托管类作为第二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学位学校就读。购房类和征地类按第三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和主城区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解读机构: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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