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马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既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面提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与经济一体化发展,实现生态龙马的战略目标,谱写龙马潭区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依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龙马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化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支撑,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生态优先,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龙马提供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三、编制过程
由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牵头,委托泸州上阳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规划》。2021年3月,初步确定龙马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思路,2021年12月形成规划文本初稿,2022年4月—2022年9月先后两次征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2022年10月18日—11月18日通过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公示一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2年11月22日完成专家评审程序,并按照专家评审会议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龙马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同时,开展了风险评估,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四、范围期限
期限为2021年—2025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十一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论。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基本原则为“战略定力,稳中求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质量核心,强化协同、科学精准,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多元共治”。
第二部分为区域环境与经济概况。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能源消耗”等4大概况。
第三部分为“十三五”回顾与环境形势。主要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描述。
第四部分为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规划目标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保障、生态文明观念意识得到普及”。规划指标包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小流域水体水质达标率、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等26项指标。
第五部分为强化源头引导调控,推进发展绿色转型。提出了“构建绿色空间格局、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构建现代绿色流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4大项共17条措施。
第六部分为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出了“加强协同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等4大项共17条措施。
第七部分为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提出了“加快乡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监管、大力推动乡村生态价值转化”等2大项共5条措施。
第八部分为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牢守环境安全底线。提出了“强化风险防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等5大项共9条措施。
第九部分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提出了“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等4大项共6条措施。
第十部分为构建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等4大项共15条措施。
第十一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交流合作等5项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