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三、六、七条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第三、五、七条等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并倡导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保证我区血液供应和安全,维持全年各个时段血液平稳供应,区卫生健康局为区政府代拟本文件,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统一安排全区今年的无偿献血工作。文中涉及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责任和数据,均出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全区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12.5‰以上,固定献血者比例50%以上。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2924人次(一次献血200毫升为一人次)以上,献血量58万毫升。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三)各街镇人民政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精心动员组织。
(四)区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科学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四、附件内容
(一)各街镇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及安排表。
(二)区级部门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及安排表。
(三)卫健系统无偿献血任务分配及安排表。
(四)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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