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2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电煤电力保障供应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川电煤电力协调办﹝2022﹞28号)、《泸州市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的通知》(泸市要素办﹝2022﹞1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安排,科学合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用电能效水平,助力龙马潭区电力保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了《泸州市龙马潭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
(二)《泸州市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
(三)《泸州市龙马潭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
三、主要目标
大力推动全社会科学用电节能减排,全面提高用电能效水平,合理优化用电方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电力保供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能效优先,深入推进工业、商业、机关事业单位、城市景观照明、家庭社区和空调负荷六大领域节能提效行动,进一步健全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政策措施,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全社会自觉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节能降碳保供协同增效。
(二)重点任务。一是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加强统筹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与重点,建立体制机制保障。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分类施策,重点优先解决突出的领域与环节。二是商业能耗管控行动。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酒店、写字楼、娱乐场所、文旅场所等商业场所采用先进节电技术,安装中央空调智能控制设备,使用节能照明灯具等节能产品,降低电力消耗。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电行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制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各类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四是城市景观照明能控行动。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推广使用LED灯、太阳能灯等高能效、节能光源设备,对道路路灯安装负荷调节装置,实施路灯智能分时分区控制,合理调整路灯开闭灯时间和亮灯方式。五是家庭社区用电节能行动。发挥社区、物业力量,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力度,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形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大力推广使用智能节能电器,打造智慧节能示范小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充电尽量避开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充电。六是空调负荷节能增效行动。加大科学使用空调的宣传力度,按照《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22﹞115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号,冬季空调制热温度不超过20C。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科学节约用电组织领导体系,切实服务好科学节约用电工作大局。
(二)做好宣传引导。面向园区、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公共建筑、公司办公楼宇等,打造可复制的节能节电、提效降碳示范工程,推广先进技术与成熟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