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扎实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畜禽产品安全供应,由区农业农村局同相关单位牵头研究起草《关于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主要分为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两个部分
(一)工作措施
扎实做好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强化人畜共患病监测与防控;加大源头管控;全面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二)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开展流调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开展疫病监测排查;做好环境整治消毒工作;加大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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