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1年本)》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保证部门履职尽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制定依据
省委编办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
三、主要内容
区本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897项(行政许可198项、行政处罚3105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确认25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172项、行政奖励84项、其他行政权力154项)。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职责变化,动态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
四、适用范围
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区级部门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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