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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0
文号: 有效性: 无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10 17:00:21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4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一)普查目的和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龙马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间、对象和内容。

1.普查时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2.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龙马潭区行政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范围及方法。

普查范围为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的村和社区。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

(四) 普查组织实施方面。

成立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明确工作方面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质量管理。

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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