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马潭区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加快改善我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川教函〔2019〕5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龙马潭区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总体要求
依据我区2019秋期全区初中在校生数据,经测算,今后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分别为:2020年6100人,2020年6200人,2022年6300人。结合即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以及增配选课走班的要求,需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增加学位供给,按照标准逐年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配备,满足走班教学的基本需求。
三、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了四条措施: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一)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
《规划》要求根据我区高中大班额数量情况,科学测算今后三年高中阶段教育人口变化趋势,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要求,根据本规划,建立年度工作台账,增加学位供给。
(二)步推进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规划》要求按照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未来三年学生人数变化情况,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对教师配备的实际需要,提前编制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和储备计划。《规划》要求加快建立校际、区域间学科教师结构性余缺应对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规划》要求区教育体育局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区财政局要按标准及时拨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基本运转经费需求。民办学校应参照省定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加大改善办学条件投入。
(四)持续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规划》要求持续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四、《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强化督导问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