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761389G/2020-0003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 文号: | 泸龙府发〔2020〕2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泸龙府发〔2020〕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数出有据,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我区加快建设泸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先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政府成立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强化信息共享,公安、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信息和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料,探索共建共享普查数据库。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区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街镇要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将普查经费、公安人口清理整顿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街镇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保证人员力量。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靳地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申 波 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杨 勰 区委常委、副区长
林光勇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彭 莉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主任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医保局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区人民武装部保障科科长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龙马潭供电中心总经理 小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主任
红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汉街道办事处主任
鱼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特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市镇镇长
双加镇镇长
金龙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熊鹰兼任。
领导小组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