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龙马潭区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 〔2024〕17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72号)、《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泸龙人社办发 〔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街镇初审、区就业局审核、职业指导专家评审、安置对象排序,拟招用禹红、李刚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龙马潭区就业局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四街240号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0-2998291,邮编:64600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
公示花名册.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