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来源: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9-26 18:00:00 【字体:

关于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

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的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是龙马潭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区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区广播电视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主管龙马周报社,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区文化体育局。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

(六)规划、部署、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规划、部署、协调全区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八)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卫生等宣传系统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正副科级以上干部;审批区文化体育局文化稽查中队中队长,由主管局任免。

(九)负责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宣传系统制定有关政策;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公务员单位,系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构成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委宣传部收入决算总额为1800.1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占100%。

2016年区委宣传部支出决算总额180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68万元,占29.76%;项目支出1264.42万元,占70.2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00.1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减少765.42万元,下降29.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76.32万元,下降3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00万元,占7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0万元,占2.75%;医疗卫生支出17.14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31.38万元,占1.77%;教育支出18.00万元,占1.0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6.98万元,占0.96%;城乡与社区支出263.80万元,占1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区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的宣传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区宣传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项目经费。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区委宣传部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区委宣传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公务接待费 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6.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的控制和管理。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元,主要用于接待宣传业务工作联系和上级检查接待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区委宣传部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2.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50.38%,主要原因是对于短途公务活动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了公务车辆的使用。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0万元,比2015年增加3.08万元,增长   %。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委宣传部2016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共计2.86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附件:2017年宣传部部门决算附件.xls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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