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拟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 每立方米涨0.22元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8-06 09:40:00 【字体:

8月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供气成本上涨矛盾,保障我市供气稳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我市草拟了《泸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从即日起至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10日起,调整在我省境内的所有天然气生产销售单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川单位)供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和管理方式。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傅智泉告诉记者,四川省天然气的供气价格调整为1.54元/立方米,相比之前价格调高大约0.23元/立方米,并且居民用气供气价格的管理方式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供气价格管理方式并轨,都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门站价格是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某种意义上可理解为天然气批发价格。

据了解,《泸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8月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可拨打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电话3111948反映,或发送电子邮件至451869764@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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