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泸龙府地布〔2023〕24号)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泸龙府地布〔2023〕2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泸州市2023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第2、7组;胡市镇黄桷村第1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于泸州市2023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公共事业建设用地的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9日起,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中心、石洞街道办事处和胡市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社区、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30-2522189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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