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石洞街道永寿场建设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石洞街道永寿场建设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泸龙府函〔2020〕205号
石洞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对〈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永寿片区控制性详细局部调整方案〉予以批复的请示》(泸龙府石〔2020〕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同意以下调整内容。
一、道路优化调整。将现状东西14米宽道路和南北16米道路与现有道路环线相连接,并将南北干道两侧的支路作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二、用地布局调整。将位于场镇东侧的居住用地部分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和文体科技用地,将集贸市场用地北移,将沿街布置的商业用地调整为集中式布局,其它地方结合现状优化用地边界。调整后,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
三、地块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用地重新编码,将规划控制指标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位于场镇东侧的B1-05地块(商业金融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20%,其它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按调规论证报告和相关管理技术规定出具。
请你单位完善相关规划成果,并按调整后的规划成果实施。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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