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我区的噪声监管工作,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段
高考期间: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9日;
中考期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4日。
二、“禁噪”要求
(一)严格限制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周边的昼夜间建筑施工及文化娱乐、室内装修、人群聚众等产生的噪声。
(二)禁止在城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喇叭兜售商品、招揽顾客或采用其它发出高音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三)依法从严控制城区内其它噪声源的污染,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活动。
三、“禁噪”投诉电话及受理权限
(一)“12345”投诉电话
负责受理建筑施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投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发出的噪声投诉;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投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投诉;港口河道船舶噪音问题、修理站噪声问题、客运站客运车早晨或夜间鸣笛噪声等。
(二)“110”投诉电话
负责受理机动车交通非正常噪声污染投诉;各类矛盾纠纷及人群聚众喧闹等产生的噪声污染投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室内装修、广场舞等社会生产生活噪声污染的投诉;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投诉(包括室内装修,小区麻将馆噪声)。
特此通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