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6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照区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提升治理”的总体目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细化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动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担当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区级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将整改工作作为强化管理、规范制度运行的刚性制约手段,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整改任务落实效能
区政府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强化全过程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地见效的关键抓手。切实履行跟踪督促职责,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台账管理、责任主体承诺、全面销号落实”的工作机制,集中动态管理,定期回访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发出“整改敦促函”,对整改事项实行严格的“对账销号”闭环式管理,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全面落地落实,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协同联动,凝聚整改工作合力
主动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工作组对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典型性问题,形成专报获领导批示后,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推动建立“有针对、有回应、有结果”的督办机制。三是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实现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同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行业性、普遍性的共性问题的整治和规范。通过多方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实现“审改结合、以审促改、以改促建”的良性循环。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中旬,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01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89个(整改期限60天)已整改完成189个、整改完成率100%。2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期限1年)已整改完成12个,15个问题已完成部分整改;4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期限5年)正在按方案推动整改中。整改资金共计3.19亿元,其中: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337.88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0.37万元,促进拨付资金17083.15万元,促进整改其他资金13496.39 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2条均被采纳,促进责任单位建立和修订完善制度(办法)25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规范性方面。一是年初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等问题,区财政局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在年初预算编制中细化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编准编实编细年初预算,进一步压减代编预算规模。二是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编制预算,提高镇级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等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接工作,及时获取资金分配文件,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准时下达预算,截至目前,294笔上级转移支付均按时下达。二是预备费使用等问题,区财政局通过完善内控管理,严格按审批程序动用预备费。三是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列不准确等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总预算岗位对预算项目支出科目细化程度和合理性把关,每季度对科目使用情况进行财会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发现和纠正87个单位共计247条科目使用不准确的问题。四是暂付款管理等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计划逐步消化违规新增的暂付款。五是个别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区级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加快工程施工进度,2个滞后项目已拨付专项债券资金4262.76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未及时拨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等问题,已将未拨付的19.20万元补贴发放至相关对象。二是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将少发、漏发补贴0.09万元发放到位,追回多领资金0.45万元,后续将加强审核,确保补贴精准发放。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已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用于敬老院消防改造及民办机构运营补贴等项目,并将加强督促跟踪,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四是未按规定编制养老服务发展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等问题,已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来源的年度、项目资金的功能性、实施内容等编列纳入绩效目标。五是扩大范围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等问题,已追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0.48万元。六是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健全老年助餐项目运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监督。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不严格、经费使用监管不力、部分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结余两年以上资金未按规定上缴、未及时或按规定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申报条件审核不严、项目进度推进缓慢等问题。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已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支出。二是1个单位已将多补助下属机构的经费53.83万元上缴国库。三是1个单位已将住宿费等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四是1个单位已上缴滞留的专项结余资金416.66万元;五是1个单位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未及时拨付的244万元足额拨付到位、1个单位已将拨付不准确的20万元进行更正;六是1个单位已修订制度,加强对企业申报补贴资金条件的审核;七是4个单位通过优化方案加快项目推进,提高预算执行率。
2.执行财经纪律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主要存在超标准和扩大范围报销各类补助津贴、经费支出不规范、票据使用不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减免费用等问题。一是6个单位通过严格规范津补贴、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内部控制审批流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收回超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18.97万元。二是1个单位已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工会经费和党建经费支出。三是2个单位已收回不合规票据报销的费用0.73万元。四是3个单位已清查职工公务卡持有情况并全部录入系统,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五是1个单位已收回违规减免的费用5.48万元。
3.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主要存在拖欠企业设备尾款、工程款、保证金等问题。涉事单位均已全额支付拖欠账款共计114.76万元。
4.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报账附件资料不全、未设置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废旧资产处置不合理、债权核销程序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一是5个单位已开展业务人员培训,规范财务工作、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并更正会计科目、调整会计账务。二是1个单位已按照规定严格设置日记账。三是1个单位已规范废旧资产处置程序,对核销程序不规范的债权,正在补充申报,同步完成备案手续,对长期挂账往来款正在逐步清理中。
5.部门内控制度方面。主要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一是1个单位已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责任。二是1个单位已新建库房,明确出入库管理人员职责。三是3个部门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四是3个部门已完善分级内控制度,加强对合同把关审核。五是4个部门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三)鱼塘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等问题,街道组织分析决算数据不准确原因,规范科目核算,确保决算真实准确。
2.预算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已经修订完善2项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已上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6.50万元。
3.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一是已收回多拨付2023年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资金17.55万元。二是已停止发放超范围D级危房排危租房补贴。
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拖欠账款36.25万元已全部支付。
5.部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等问题,一是已细化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优惠服务活动,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设备的使用效益。
6.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2项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管理。二是已收回2个项目多计工程款共计61.14万元。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一是已加强对财务报销、补贴发放审核。二是严格清理规范退休人员待遇、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8.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已集中盘点清理固定资产,同步更新资产台账,修订管理制度,规范处置流程。二是对5处国有资产的实际租赁收益进行清理,已收取并上缴租金32.10万元,并优化配置、积极盘活利用。
9.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审查把关,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生态环保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一是鱼塘街道已加强对资金使用决策管理、支付拖欠护河保洁款8万元。二是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已有序推进5个污染防治类项目实施,累计支付专项资金1850.46万元。
2.项目建设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已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绩效监管,严格执行事前报批等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二是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加强了一般固体废物(含污泥)和危险废物(含废铅蓄电池)的监管,对区内重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检查,并联合多部门排查汽修行业,督促其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3.部分工作未完成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等问题,一是鱼塘街道已通过宣传培训、会议部署和资源调配,推动耕地恢复工作。二是鱼塘街道修订完善“一河一策”、长江管理保护年度工作清单。三是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行;四是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已提升环境监测和应急服务中心人员与实验室专业水平,已完成2024年监测资质认定。
4.河长制、林长制度及田长制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鱼塘街道已加强宣传培训并常态化督促河长、林长、田长制度执行。
5.土地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鱼塘街道已完成5亩林地的复绿工作。二是鱼塘街道11亩撂荒地已完成复垦,并落实种植和长效管护。三是鱼塘街道已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明确部门职责与村级监督职责。四是鱼塘街道已完善土地出租监管制度,完成多占用地块清退并启动招租,收回租赁期满存量土地2块,收取租金及履约保证金41.34万元。
6.对辖区内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鱼塘街道已规范6家三类汽车修理店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二是鱼塘街道处于营业状态的22家排水户均已办理完成排水许可证。三是鱼塘街道施工现场已加强扬尘防治措施、堆场露天堆放的砂土已进行了覆盖。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程序方面。主要存在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大、未按规定的方式进行招投标采购及招标采购文件内容不合规、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加强培训、摸排需求与部门协作,夯实前期工作基础,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准确;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专题培训,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程序行为,目前已完成1个项目竣工决算。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项目未按时拨付进度款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已全额拨付6个项目拖欠进度款,共计4595.18万元。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项目推进较慢,督促整改不到位,普惠托育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不严格,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加大督促力度,推进缓慢的2个项目均已完工;1个普惠托育建设项目正在筹备运营中,1个正在开展建设,并已收回1个未实施项目资金30.00万元;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工作的审核,对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未履行到位的2个中介机构按比例扣除合同款 0.89万元;对1个项目更正出具审核报告,已追回多计工程款5.14万元。
(六)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未发放到位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金4.21万元全额发放。二是已收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补助和奖励金0.10万元。三是新增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50.00万元分配不科学、不合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已经分配的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将据实报销,年底将剩余资金上缴。四是已建成的5个普惠托育项目未投入运营,项目资金效益不佳等问题,目前3个托育园已投入运营,2个托育园正在消防验收中,待验收通过后完成备案即可投入运营。五是两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未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等问题,已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并通过为老人优化服务提升其利用效益;已督促街道加快启动社区厨餐设备,并加强宣传、开发适老套餐、拓展服务对象,积极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与用餐率。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共向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等移送问题线索8件,已办结5件,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3人受诫勉等处理,一部门被区财政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总体上看,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基本达到序时进度,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基本属于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还需一段时间,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短期无法完成清理,如部分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二是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持续整改性的问题,如持续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三是需要相关部门联动解决的问题,如林地恢复、土壤污染治理、资产移交;四是需要逐步推进解决的问题,如暂付款消化、项目进度滞后。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组织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二十条措施》贯彻执行,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镇)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核查问题,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销号清零。一是抓好闭环管理。加强整改工作统筹督办,依托审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做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日常工作,紧盯已到期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敦促监督管理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务必尽快完成整改;对尚未到期的整改事项,督促严格对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二是强化跟踪问效。深入分析各部门在审计整改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加强系统研究、统筹推进,并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调研,用好专项督查、跟踪检查等工作机制,动态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实效、巩固长效。三是推进贯通协同。着力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监督、巡视巡察、政府督查、财会监督在督促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上的工作合力,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典型,依纪依规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联合惩戒措施的刚性约束力和震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