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能否获得奖励
2025-10-23 11:04:25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泸州市财政局印发《泸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通过电话、来信、微信公众号和12369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举报泸州市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含生态环境领域安全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后,根据对被举报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大小,以及其他行政、刑事处罚的种类、轻重,给予300元、500元、75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等6个档次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