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丁隆聪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并建议让更多民营经济主体参与国有建设项目,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全民创业,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快速增长。您的建议来自工作实际,建议切实可行,对我们抓好民营经济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先后荣获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区、省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区等称号和荣誉。
一、聚焦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市场准入、项目投资、经营许可等重点领域,以企业办“一件事”为标准,深入开展准入、准建和准营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等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分支机构便利化登记和“一照多址”等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创新推行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告知承诺制》被评选为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优秀案例。
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服务。实施同址同业主体变更告知承诺制,试点零售药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多证合一,实行仅经营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五减一免”改革。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取消证明事项8项。开展“线下+线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模式,设立线下办理点12个,线上推行“川渝通办、跨省联办”等改革,个体工商户证照办理时限压缩80%。
三是开展“一对一”纾困解难。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常态化开展“纾困解难稳增长·政企同心促发展”行动方案》,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推行民营企业家圆桌会议制度,开通助企纾困服务热线,通过“有困难找工商联”、“同心·法律服务团”等行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解难,化解问题391个。
二、加大惠企政策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定了全区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方案、退税减税降费工作专题联席会议制度和会议信息共享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留抵退税工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上争取,加强库款调度,争取留抵退税转移支付,盘活存量资金。
二是落实普惠性扶持措施。落实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已申报享受。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推进社保缓交。
三是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措施,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三、降低经营成本,缓解企业压力
一是打造有序市场环境。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多部门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指导。加强合同和信用监管,加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育,10家企业被评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是落实房租减免。制定租金减免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按实际租期进行减免。后期所在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年度内追加减免最多3个月租金。
四、深挖政策赋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融资担保方面。大力推广“天府信用通”平台应用,引导小微民营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融资。
三是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组建航天制造产业链党委和党建联盟,发展149个非公经济党组织,探索“党建+产业链”发展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继续落实各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加强金融扶持力度,清理废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审批事项,助力企业用好资本市场,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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