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不让”。不让区委、区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在工商受到阻碍,不让群众在工商受到冷遇,不让时间在工商拖延,不让差错在工商出现。
2、推行阳光收费“四公开”“三不准”。即收费依据公开、项目公开、标准公开、优惠政策公开;不准超范围收取,不准超标准收取,不准搭车收取。
3、日常监管一律执行“三不查”。即,对招商引资企业、对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对取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除上级交办、上级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受到举报、逾期不参加年检外,不予检查。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中不得有恶言伤人、出言不逊、粗暴无礼行为。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市场预警制”,对初次违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运用行政建议和预先警示予以规范;严格执行“行政约见制”,一般程序处罚的重大案件,对当事人实施行政约见,为当事人提供当面陈述机会,建立和谐监管关系。
5、行政执法“人性化”,对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行政罚款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1)对以谋生为目的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为摆脱困境的企业发生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轻微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6)工业企业首次发生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的。
6、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在法定材料齐全有效的前提下限时办结。登记注册实行“五个一”。即:“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一审一核制、注册一周清”,以及落实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
7、对特殊情况提供“五个特别服务”。对招商引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守法经营的大企业实行工商部门挂牌服务;对投资者事先预约的,提供上门服务;对重大招商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提供从洽谈到办照全程参与的跟踪服务;对新设的企业,提供办照后指导申办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申办外汇登记证等手续的延伸服务;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三优先”服务。
8、消费者提出的申诉,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受理的消费者申诉,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复杂、疑难等需延长处理期限的申诉案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检测、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内)。
9、建立12315指挥中心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市场巡查责任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危害安全、坑农害农、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市场经济规范有序。
10、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和违背承诺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监督举报电话:2571929。